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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制度不改,高考改革难落地”

——代表委员深度支招高招改革

发布时间:2015-03-15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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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了说明高校招生计划分配的不均衡,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董事长李光宇列举了一组数据:2013年,河南75.8万名考生,有85个北大名额,录取率是0.01%,北京7.3万名考生,拥有226个名额,录取率为0.31%,差距较大。为此,他呼吁按各省考生人数分配重点大学录取名额,对重点高校每年在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提高的招生比例予以明确,并将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那么,高校招生计划该怎么分配?高校自主招生权如何行使?高考改革的重点到底在哪里?连日来,随着代表委员对高考制度改革谈论的不断深入,教育公平的热点话题也逐渐从考什么、怎么考,转向了招多少、如何招等更深更广的问题。

  招生计划如何分配?

  “四位一体”,动态平衡

  招生计划该如何分配,如何缩小各地录取率差距,一直是社会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表态,要在招生计划分配上进一步彰显教育公平:“2015年,新增本科招生计划全部安排给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和人口大省,进一步缩小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实际上,2014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第一项主要任务也已明确提出,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

  对于该按人口数还是按考生数来分配招生计划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表示,无论是按人口基数分配,还是按照高考报名人数的基数分配,都是有利有弊的,要具体省份具体分析;应先按照国家要求,首先从调整招生计划入手,把各省的高考录取率之间的差异缩小,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然后再视情况做进一步调整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认为,在招生计划的分配上既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仅仅简单地以人口基数分配,也不能一味强调按历年传统计划投放。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到“四位一体”,第一是总人口数基数;第二是考生的基数;第三是当地“985”高校、重点高校数量,少的地方就多投一点,多的就相应少投一些;第四是历年的投放数。他建议,可以根据各个省份、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把这四个因素按照100分的总分进行权重分配,建立数学模型,再综合各年的统计数据,进行科学的动态平衡。

作者:翁小平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