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制度不改,高考改革难落地”
——代表委员深度支招高招改革
发布时间:2015-03-15 来源:中国教育报
高校招生自主权怎么用?
宏观下放,微观管住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涉及两个方面——考试制度和招生制度。所以,这次高考改革,在招生制度改革上也下了不少力气,比如减少规范加分、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考察、完善规范高校自主招生、改进高校录取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在保障公平、强化监督的同时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那么,在高考改革中,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到底该如何充分、有序行使?
从宏观层面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代表认为,下放高校招生自主权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最终能不能实现最关键的一步,要允许由各高校自行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确定招生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程序、录取办法等;自主确定学校或各院系录取分数线和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的特殊考生的录取办法。
但是,张志勇也有自己的担忧,“高校由于没有危机感,对于如何更好地行使招生自主权并不积极”。他呼吁必须想办法把高校推向高考改革的主战场,打破录取批次,按专业来报志愿,充分调动高校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这样也有利于高中人才培养的多样化、个性化。
而在微观层面,不少代表委员提出高校招生自主权应该是“装在笼子里的权力”,它的行使要“广覆盖、严把关、全公开”。比如,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王家娟代表就建议,自主招生名额的分配范围应更加广泛,学生入选资格应更加透明、量化,减少少数相关领域领导干部的自由裁量权。
作者:翁小平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