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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晰同志先进事迹
 
 

  刘晰,女,1962年生,民进海南省委委员。1996年8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8年6月创办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现任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主任、民进海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海口市政协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理事等。


  在海南民进省委的领导下,在吴葵光主委、黄国强副主委的支持下,她免费代理的重大法律援助案件达40多件,在海南省执业律师中名列前茅。为了给弱势群体依法伸张正义,她不畏艰辛,不惧风险,付出了比一般案件更多的精力和心血,承受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压力,表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济弱维权显真情


  2003年援助轰动全国的“二黄”案是刘晰会员律师生涯中的重大转折。


  1993年8月22日晚,海南万宁一农场橡胶厂职工郭某巡逻时遭毒打死亡。在暴力逼供下,两位青年农民黄亚全、黄圣育即“二黄”交待了自己“犯罪经过”。2000年5月19日,二人均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胡亚弟良心发现,向检察官检举说:“二黄”没有参与犯罪,共同作案的是自己的堂兄胡亚文与黄开政。


  这一消息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他们迅速展开了调查。但负责此案的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佟斌还感到:此案复杂艰难,为保护“二黄”合法权利,还需要一个好的律师协助做许多工作。他找了几个熟悉的律师,当知道要无偿援助时,都以没有时间推脱了。最后,他想到印象中很有正义感的刘晰会员。没想到,刘晰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刘晰会员看到了两个含冤贫民及两个不幸家庭急需法律援助的渴求:不仅“二黄”冤屈狱中,而且黄亚全的叔父黄昌海因提交“二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被以包庇嫌疑关押;残疾的哥哥被公安机关误伤致死;父亲含冤病死。


  2003年9月1日,“二黄”案再审开庭。刘晰会员在法庭上不仅一一列举足以推翻原判的证据而且还满怀激情地表达本案深刻的司法教训和呼吁对人权理念的弘扬。法庭当庭宣告“二黄”无罪释放后,刘晰会员又为“二黄”家人的不幸和极度贫困所震撼,不仅捐款、捐物,而且继续无偿代理了困本案引发的七宗系列案即“二黄”冤狱十年申请国家赔偿案;黄亚全叔父因被以包庇罪关押致残申请国家行政赔偿案等。


  2003年10月2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赔偿决定书,黄亚全、黄圣育共获国家赔偿30多万元,刘晰会员未取分文,反而前后为“二黄”案及系列案贴进各类救助费用2万5千多元。而为了医治“二黄”心灵受到的伤害,鼓励他们重返社会,刘晰会员借“二黄”到北京接受采访的机会,又出资让他们游览北京。


  刘晰会员真情援助的事迹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专题节日《国家法律援助在行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节目、最高检《法治中国》电视栏目,以及海南的新闻媒体和搜狐等大型互联网站均进行了报道。


  刘晰会员的事迹在“二黄”的家乡和“二黄”曾服刑的三亚监狱轰动最大,慕名来找她的人很多。尽管她的精力有限,但每次听完这些弱势百姓倾诉苦衷,她又开始了新的维权行动。

  二、不畏艰辛求公正


  熟悉刘晰会员的人说:她的身上有一种难得的激情和正气。正是这种难得的激情和正气,让她仗义执言,不畏艰辛,不畏强权,倾力付出。


  刘晰会员援助的案件大多是执法机关侵犯人权、难度很大的刑事申诉案。办黄家光案、林觉云案,刘晰会员深深体会到了这种艰难。
1994年7月,一个曾用手榴弹炸死其生父的负案在逃犯,被黄家光所在村村民乱刀乱棍打死,黄家光因此被判无期徒刑。黄家光多年来一直申诉不在现场,其供认系屈打成招。2005年9月,刘晰会员代理此案后,发挥团队精神,立即组织5名律师三次到三亚监狱认真调查,四次翻山越岭,不辞艰辛到黄家光家乡及发案地调查、走访、取证,收集了黄家光不在作案现场的三十六份证据。在查阅有关卷宗时他们遇到了来自执法机关的阻力,而更让刘晰会员两难的是,省高院黄家光案的原判主审法官本是自己十分熟悉、还很要好的法官,一旦启动再审改判,对他前程将会带来不利后果。但她在两难中选择了正义、舍弃了人情。在掌握了大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毅然向省高院提起申诉,并向省人大的常委们报告案情,请求依法监督。2006年海南省“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对此案提出了监督意见。


  万宁青年农民林觉云因被怀疑盗窃未遂,被公安机关留置十一小时后竟不明不白地葬尸附近河中,一只手上还戴着手铐。该案经刘晰会员通过媒体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其列为2004年全国十大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之一。刘晰会员及所里的三位律师共同无偿代理此案。该案受理后,在阅卷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重大疑点:林觉云讯问笔录上的签名与遗物上的笔迹明显不同,有伪造的嫌疑。为此,他们先后向海口市公安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中心、海南物证鉴定中心申请笔迹鉴定,都被以种种理由拒绝。这些挫折,没有让刘晰会员退缩。在开庭的那天,刘晰会员向对方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有力的质问,尽管对方出庭的干警有十一位,但无一人能自圆其说,反而,刘晰会员的慷慨陈词,赢得旁听席上热烈掌声,然而,该案仍一审败诉了。


  林觉云案和黄家光案,刘晰会员又贴钱2万多元,并耗去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至今结果也不容乐观,但她不悔付出,激情依旧。

  三、真诚敬业赢信赖


  在老百姓的眼里,刘晰会员是让人信得过的律师,因为她总会自觉地尽心尽责。有一名话她常挂有嘴边:我们天天都在打官司,可那些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场官司,他们可能仅凭唯一的一次官司去感受社会正义与人间真情。为此,她把对每一件案件,对每一个当事人负责态度作为自己律师人生的道德准则,践行在不论是法律援助案,还是有偿服务案,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不管是对法人,还是对老百姓的所有案件上。据此她赢得了人们的信赖。她领导的所在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制度建设、业绩等十三项考核中在全省名列前茅,被评为2003—2004年度海南省诚信律师事务所,她被评为海南省诚信律师。2005年在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及其主任、合伙人的年度考核中以94分排在全省第一。


  刘晰会员的敬业精神在法官中有很好的口碑,同她一起工作的律师体会也是很最的。


  四、贡献社会尽使命


  刘晰会员的动力,源于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有三句话是刘晰会员泽田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宗旨和理念。这就是:“律师为民维权,要不唯钱;律师监督执法,要不畏权;律师真诚敬业,要不怕难”。因为这种使命感、责任感的驱使,她不仅坚持法律援助,而且多次在爱心捐款活动中慷慨解囊,2003年8月她在海南省统一战线资助优秀高考特困大学生活动中捐赠一万元;2005年她为贫困大学生林位高、李琦琦捐助7千多元;为印度洋海啸、我省“达维”台风捐款近2千元;在法律援助贫民当事人过程中,更是付出了大量难以统计的随时捐助……


  她积极参与作为海口市政协委员等社会兼职的工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呼吁;为司法公正提出监督意见;为海南法治建设出谋划策。她还应邀参加了海南省建设和谐社会的省级调研项目专家组,负责对司法公正和法制建设进行调研和提出指导意见,最终形成的《创新体制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关于构建和谐海南文明社会研究报告受到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的称赞,并作为2005年海南省委理论研讨会参阅材料。


  在两届政协委员期间共提交提案10多件,其中《关于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关于尽快出台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加快海口物业小区整合的建议》等获得好评;《关于尽快出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建议》得到采纳,《海南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已在制订中;《我市强制戒毒所工作环境令人担忧,加强强制戒毒所建设刻不容缓》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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