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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青春为乡村教育而绽放

——记全国优秀教师马荷花

发布时间:2014-08-27  来源:民进湖北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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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

  马荷花,女,1977年生,湖北鄂州人。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鄂州师范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3月在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吴垴小学任教;1999年3月至今在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中心学校任教师、副校长。现任鄂城区新庙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长期从事小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在教学教研、辅导学生、演讲比赛等方面获得区级以上奖励、荣誉达50余次。主讲示范课《画家与牧童》在湖北教育网台小学语文“案例沙龙”栏目播放,在全省推广;主讲《两只小狮子》课程获全省新课标小语研究课竞赛二等奖;音乐案例《春天》入选《湖北省新课标音乐教学案例汇编》。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09年、2010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市“师德标兵”荣誉称号。2012年5月获第六届“鄂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2006年7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曾任第五、六届鄂州市政协委员,第八届鄂城区人大代表。

  马荷花同志1996年参加工作,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鄂州市第五、六界政协委员,大专学历,小教高级职称,曾任鄂城区新庙镇文塘小学副校长、英山小学副校长,现任鄂城区新庙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身为一名乡村教师,面对的是再普通不过的孩子,所处的是再平凡不过的岗位,马荷花却因为热爱和执着,为她的学生、也为自己谱出了生命的华章。她善于挖掘学生内在的潜力,所教学生有的能歌,有的善舞,有的长于演讲,有的会写作文,多人在区、市甚至省级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2003年至今,在教学教研、辅导学生、演讲比赛等方面获得区级以上奖励、荣誉达33次,其中区级14次,市级13次,省级5次,国家级1次。今年3月,她还作为鄂州市四名小学教师代表之一,派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小学教师班”培训。200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授予鄂州市“师德标兵”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马荷花同志对教育工作的满腔热情和勇于探索是分不开的。

  献身乡村教育事业

  马荷花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语文教研组组长、教导主任、教学副校长等职务,不管角色怎样转换,她始终没有离开过教育教学第一线——坚持做一个语文教师。这来源于她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也来源于她表里如一的那句话“我爱当教师”。

  1996年师范毕业时,在分配工作的人生十字口,很多同学四处奔波托熟人、拉关系想留在城里教书,马荷花却不为所动,毫无怨言地回了家乡当一名乡村女教师。简陋的教室里,黑板还是那黑板,讲台还是那讲台,乡村学校教学设施的简陋自不用说。每月领到的不过是百十元的工资,在那个经济浪潮开始涌动的年代,也许不够女孩子去买件时尚的衣服。但是,马荷花并没有心浮气躁,在她看来把青春献给自己的家乡,献给家乡的教育事业,再苦再累都值得。

  十多年来,马荷花同志心里装的只有教育,只有乡村的那些可爱的孩子。尽管每天上下班都要乘坐公交车,但她从来没有因为迟到耽误学生的一次学习。相反,为了抓好孩子们的学习,她常常“挤”自己的时间,或者早晨上班提前半小时,或者下午回家延迟一会儿,总是留点时间个别辅导一些学生。乡村教师人手紧张,工作任务非常繁重,马荷花也不例外,虽然逐渐走上学校领导岗位,但带课决不轻松,通常情况下带一个班的语文还要兼带几个班的音乐、思品,学校里忙不完的工作就带回家去做。爱岗敬业,矢志教育事业是她的无悔追求。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