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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参政议政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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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居平同志1958年4月出生, 198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现任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挂职鼓山镇副镇长,民进福州市委会委员、晋安区工委主委、晋安区政协常委、福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近年来,洪居平同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参政议政,在学习、工作、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该同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会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把握中共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自觉克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做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学到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自身工作,注意学习法律、科教、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通过认真学习,该同志在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高,能够进一步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

  二是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该同志认真履行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准确把握党委、政府工作和社情民意的契合点,始终关注国计民生,认真撰写提案、政协大会发言和调研文章,同时积极组织会员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会员中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提案、大会发言、视察活动等形式,围绕福州市和晋安区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建议、献良策,为福州市和晋安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和政协委员,在区委、区府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负责人座谈会上和市、区两级政协会议召开期间,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切合实际、见解独特的建议,得到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采纳。几年来,该同志在晋安区政协大会上所作的大会发言,都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好评和采纳。如: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连续三年在区政协大会上分别作《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区惠农政策的建议》、《关于维护我区农村社会稳定的几点建议》、《关于推进我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的大会发言,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好评,建议意见均被有关部门采纳,对加快推进晋安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向民进市委会提供市“两会”提案素材,绝大部分素材被市委会采纳作为市“两会”提案,有的还被评为重点提案,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如《关于街居企业职工参加医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被提交作为市政协提案后,被评为重点提案,所提出的街居企业职工参加医保建议被市有关部门采纳,解决了全市街居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产生很好的社会效果,负责执笔的调研文章《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中共福州市委重点调研课题,被刊载在《福州调研》上,并获中共市委办公厅市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几年来,共向区政协提交提案25件、书面大会发言3篇,向市委会提供提案材料20件,有8件提案被评为市、区政协“重点提案”,5件被评为区政协优秀提案,5篇调研报告入选晋安区调研论文集。其中参加市委会调研组并执笔的《当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当前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被民进省委会评为调研论文三等奖,《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平安建设的几点建议》被编入民进省委会调研论文集。先后3次获得晋安区政协“提案积极分子”和“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三是发挥优势,开展社会服务。该同志坚持把开展社会服务作为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在自己积极参加服务社会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会内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工委深入开展“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为帮助山区农村教育事业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党派自身优势,每年都组织工委开展支教助学、送教上山活动,向农村中学捐资作为家境贫困学生的学习费用,组织会员中的骨干教师到结对子的农村中学开示范课,举行评课和教学研讨活动等,受到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师生的好评;同时积极主动牵头有关部门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牵头晋安区文联组织专家学者为山区宦溪中学创办乡土文化特色教育进行指导和人力物力支持,大力提升了该校特色办学档次,为当地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民进市委会组织的“法律咨询”进社区、“三下乡”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四是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该同志担任晋安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并挂职鼓山镇副镇长,面对工作繁杂、任务繁重的情况,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认真钻研业务,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社会科学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敢于面对困难,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该同志先后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福州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福州市“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先进个人晋安区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作为民进福州晋安区工委主委,该同志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工委会员,开展各项会务活动,由于其在民进工作中表现突出,先后被评为“民进福建省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会员”、“民进福建省先进会员”,多次荣获民进福州市委会“参政议政突出贡献奖”。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