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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一个有梦想、有责任、有感情的民进人

发布时间:2015-1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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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

  施杰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并努力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贡献。他曾多次自费北上新疆、邯郸,南下广州、深圳为讨薪无门的、遭遇职业病的农民工提供无私的法律援助,也为此获得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中央统战部与司法部组建了“同心•律师服务团”,为至今仍没有律师的县提供无偿法律援助,遵照严隽琪主席关于“为藏区做点实事”的要求,施杰带领他的团队为得荣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依法行政的讲座,邀请得荣县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到成都参加专题培训,为民众提出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并提供法律咨询,培养出得荣县第一名执业律师。2013年被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授予 “同心·律师服务团优秀团员”光荣称号。去年10月,施杰带领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得荣分团成员赶赴甘孜州得荣县及马尔康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了普法进校园、进广场、送法进寺庙、进乡村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作为四川人,在512特大地震、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施杰积极响应民进四川省委的号召,在第一时间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为了表彰他在抗震救灾中的积极参与,民进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民进四川省委分别授予 “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还被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授予“抗震救灾工作优秀社会监督员”光荣称号。

  2014年至2015年间施杰参加了五次“知名律师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进高校活动”,走进了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四川省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高校,为莘莘学子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最值得一提的是 “四川司法实务论坛”的创办。在2010年8月,由施杰发起,并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已多次举办“四川司法实务论坛”。为此,中央政法委主管的《民主与法制》周刊对论坛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深度报道,在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作为推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2013年施杰律师受民进中央选派成为四名先进会员事迹宣讲团成员,先后赴上海、海南、福建宣讲,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他的事迹受到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主席高度评价:“施杰作为民进优秀会员,是带着爱国、爱民、爱会的情感在履职,是有梦想、有责任、有感情的民进人,更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不遗余力地推进法制建设,源于他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推动醉驾入刑就是承担了建设平安中国的责任。”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