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同志事迹材料
张锦同志加入民进以来,热心于会务工作,特别是社会服务工作。历年来参加了大量由民进组织的帮教公益活动,共计捐助教育300多万元。受捐单位包括:北京丰台区教委、顺义教委、门头沟区教委、贵州省金沙市教委、延庆教委、新疆教委、甘肃教委、内蒙教委、宁夏教委、中国残联捐、北京市侨联、甘孜地区希望学校、甘孜县蒲翁乡秋用聪学校。
张锦同志注重把本职工作与社会服务工作相结合。她认识到,制造业的发展,环境保护和改善是我国的国策,目前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速度。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实现国产、技术升级和再创新,是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发展后劲瓶颈的捷径,是快速缩短我国与欧洲先进工业国家差距的重要途径之一,是突破西方管制政策阻碍我国发展先进技术的重要手段。在开展国际合作和企业调研过程中,为我国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的工作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同样是社会服务工作。为此,她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联合民进中央和民进北京市委、广东省委、四川省委等省市级组织,多次组织新能源利用开发交流研讨会,并撰写相关提案建议,推动项目落实。比较突出的案例有:
2014年2月受民进广东省委委托,组织组织欧洲氢能源产业及节能环保6家企业召开了“中欧(广东)氢能源与产业合作交流会,与约100家广东企业对接交流。朱小丹省长、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在广东省发改委提交的报告上分别批示,“新能源技术均应积极跟进”和“拟请省发改委要跟踪相关技术项目引进情况,给与协调”。
2014年3月参与民进中央致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氢能源利于的建议”的调研和撰写工作,同年4月获得李克强总理批示。
2014年及2015年应民进北京市委和民进四川省委委托,组织德国专家与攀枝花市政府和企业就钒钛有色金属制造加工技术开展交流合作。
2015年应民进广东省委邀请,走访东莞和深圳政府和企业,交流氢能源利用技术和开展工业4.0中心建设等合作。
因为张锦同志在本职和会内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2011年12月被民进北京市委评为“年度人物”,2012年9月被民进中央评为“民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个人”,2013年被民进中央评为“民进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同心彩虹行动先进个人”,2014年获得民进中央参政议政成果一等奖,被评为民进北京市委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