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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爱兴委员建议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条例

发布时间:2016-03-0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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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大中型企业中71%没有技术开发机构,75%的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活动。”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姚爱兴建议,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动力,将作为国家战略的自主创新落在实处。

  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足,对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不强,长期制约着我国科技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转化。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科技投入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国际经验,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不应低于销售收入的3%,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要占10%以上,否则将失去竞争力。

  姚爱兴认为,当前企业自主创新力创新意识不强,有企业和企业家自身问题,也和产学研脱节、融资渠道不畅、创新资源缺乏等因素相关。同时,技术创新系统基础设施和政策法律环境建设滞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技术创新政策法律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姚爱兴建议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鼓励企业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联合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强化国有企业推进技术进步,明确提出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范围;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合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

作者:杨昱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