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建议对乡村教师给予“精准扶助”
毋庸置疑,中国教育当前的瓶颈和短板在农村。乡村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基本通道。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如果没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只会成为天方夜谭。教师是教学质量的关键,是教育现代化的根本,据统计,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有4032万儿童在乡村学校就读,330万乡村教师负责他们的启蒙,显然,庞大的乡村教师群体直接关系到教育现代化的全局。
然而,乡村教师的处境却举步维艰,困难重重。由于工资福利低下,与城市教师相差悬殊,许多年轻男性老师宁可选择出去打工,出现“当教师不如当小工”的现象,在住房保障、文化生活、子女教育、培训晋升等方面,乡村教师都缺乏保障。正是由于乡村教育条件和工资待遇较差,所以农村教师这一职业缺乏吸引力,出现媒体报道的一幕,大量农村青年教师将其看作是暂时的“过渡岗位”。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3-2014》显示,农村教师队伍中有51.2%的人被初次配置到乡村学校,但在二次配置中有56.9%的教师调进了县城,有36.7%的农村教师“想要离开”现在的岗位。在县域教师流动中,有67.3%为“向上流动”,28.2%为“平行流动”,只有4.5%为“向下流动”。有77%的城镇教师不愿意交流到边远艰苦农村学校任教;有80.2%的师范生“愿意当教师”,但“愿意去农村当教师”的仅有38%。
乡村教师强,则乡村教育强;乡村教育强,则教育体系强;教育体系强,则国家强。当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需精准扶助,持续发力。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农村人口急剧向城镇流动,大量学龄生源也流向城市,乡村学校大量撤并。在此背景下,几种观点甚嚣尘上,一是消亡论,认为城市化是时代大潮,乡土社会最终走向衰落,乡村教育最终会被替代;二是边缘论,认为城市教育是主流,乡村教育是附属,没有那么重要;三是放任论,认为城乡差距一时难以改变,应该顺其自然。这些主张显然脱离了中国乡村人口基数庞大的国情,既不利于底层人群的向上流动,也有悖于社会的公平发展。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补偿原则,“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因此,在思想认识上对乡村教育给予高度重视,对乡村教师这一弱势群体进行倾斜扶持,显得尤为必要,非常紧迫。
从2006年国家实施特岗计划,到2007年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再到2013年对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乃至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这些都显示出党和政府对乡村教师的关怀重视。但是,这些仍然不够,还需要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需要更多人像马云实施乡村教师计划资助乡村教师一样,真正行动起来,对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因为只有教师活得有尊严,学生才会有快乐,民族才会有未来。
同时,实践证明,凡是大面积普遍存在、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一定是体制机制存在弊端。乡村教师面临数量少、待遇差、福利低、年龄大、流失多、吸引力不强等诸多难题,正是由于体制机制出现问题,只有打破原有制度体系,建立新的价值准则,才有可能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指明方向。
譬如,要探索建立“定向培养”制度。调研发现,乡村学校优秀教师往往留不住,待上几年后就想走,因为城市条件更优越,而那些真正长期坚守乡村的大都是当地人。对此,应创新培养模式,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培养四年制、五年制定向师范生,吸引当地优秀生源报考,为乡村学校培养“留得住”的人才。
再如,要建立住房保障机制。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捉襟见肘,一些老师表示,没有什么高的要求,只梦想能有个洗澡的地方,希望做饭的地方能与住的地方分开。解决住房问题是留住农村教师的关键,而这仅依靠教育部门难以解决。政府应该统筹财政、规划、国土、税务、教育等部门,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将其纳入基础设施建设,为教师住宿解决后顾之忧。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教科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