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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委员: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精准落实

发布时间:2016-03-13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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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灵: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精准落实

  “目前,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的不当使用和畜禽粪污治理不到位,给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灵向记者举出了一系列的数据来说明。

  国家提出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召开了全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场会和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会议,各省区市也相继召开了贯彻会议,有关文件的出台与会议召开,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潘碧灵认为,这些离习总书记提出的抓工作落实五个“搞清楚”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目前的问题是不少地方未做深入调查和研究,以会议贯彻会议,纸上谈兵,大而化之。措施不给力,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明确的考核要求。

  为此,潘碧灵建议:应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综合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工作每年应要有目标、有布署、有要求、有考核,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的考核内容,严格日标责任制,加大监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各级财政应设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补贴,特别是“两型技术”农业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农业补贴制度,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等出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加快示范步伐。在太湖、洱海、巢湖、洞庭湖和三峡库区等湖库加快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作者: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