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充分就业的提案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与就业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基本奠定了中国的现有发展。下一步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无论是转移4亿农民进城,还是化解产能过剩、提高劳动效率所释放的劳动力,都离不开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据测算,每单位固定资本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大企业的10倍。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潜能也尚未完全释放,美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持续110年,日本持续80年,我国工业化还处于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仍将持续较长时期。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日益严峻,亟待通过调整布局和转型升级来应对挑战。但由于多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面临诸多困难。比如缺乏资金、技术、人才和品牌等方面的积累;成本压力大,2007年以后原材料、能源价格不断上涨,员工工资年均增长15%左右;人民币 持续升值,以服装出口业为例,从接单到结算周期一般是3-6个月,升值势必影响订单和利润;政府重视度不够,在利用金融危机倒逼机制促转型时,未及时出台引导性扶持政策,导致不少企业倒闭、外迁或逃离实体。事实上,自金融危机以来, 劳动密集型“中国制造”一直在陆续外迁。一方面,耐克、阿迪达斯等行业巨头关闭在中国的直营厂,把生产基地移去了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另一方面,苹果 、佳顿、卡特彼勒等世界500强企业也纷纷将部分产品从中国多家代工工厂撤回本土生产,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认为,目前只是初期阶段,高峰可能在往后的二年。许多“中国制造” 将逐渐变成“东南亚制造”、“美国制造”。
劳动密集型确实不是理想的产业形态,但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密集型行业向外转移,国家如不采取措施,会造成就业负担 。应研究出台政策,从长远角度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建议:
一是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增加劳动密集型产业类别,为 各地制定保护和扶持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好《就业促进法》,把就业再就业率作为考核各地经济工作的重要指标,促进财政公共投资向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 在税收、审批和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放宽限制,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是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落实 好《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优先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内地转移。 结合城镇化建设进程,在中西部的农业大县建立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接替 示范区,承接、升级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项目建设用地纳入 当地城镇建设统一管理,在用地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同时,对从沿海地区到内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使企业愿意到内地去。
三是进一步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减负。针对当前劳动密集型 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国家鼓励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部分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 ;对提供较多就业的提高就业补贴。
四是面向产业出台促进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结合劳动密集型 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提出支持和引导其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长效机制 ,包括在条件成熟、布局合理、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若干面向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对纺织、服装、家具、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玩具、五金等行业转型升级 所需的节电节油、减排治污、可再生资源利用 、精密制造、高性能新材料、智能芯片以及 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改造等关键技术 ,加大研发力度,并免费将技术成果提供给企业使用;一方面从融资、税收、资金补助、人力资源培训、企业战略调整、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科学指导,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和 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