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桂林:中小学代课教师与教师编制问题
一、代课教师问题来龙去脉
(一)一部分民办教师转变为代课教师
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清退时,将一部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还有一批民办教师被转为代课教师了,民办教师数量回落。
(二)上世纪90年代代课教师还有增加
(三)教师队伍补充困难
由于农村工作、生活条件差,工资待遇较低,又缺乏保障,致使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大量逆向流动,教师流失的现象严重。
(四)待编代课教师
近年来,高校毕业的有教师证书的,合格教师没有编制而被聘为代课教师,排队等编。往往工资被压低。一个教师编制聘用多名代课教师,以解决教师人少问题。
二、基本判断分析
(一)一些现行办学标准没落实
(二)代课教师的聘用者动机
1)为了缓解公办教师工作量过重而聘用代课教师。
2)为了弥补缺门专业而聘用代课教师;
3)正规师范的毕业生下不来,只能大量聘用代课教师。
应该高度评价聘用者
第一,为了保护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为了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出于事业需要而聘用代课教师,不是福利性质的。
第四,是无奈、被迫、不得已之举。
三、编制问题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
2002年,教育部颁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班额”的变量,城市、县镇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同等班额情况下,农村教师配置的数量少于城市和县镇。
2009年3月12日,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了2001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同时强调,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出发,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较多地区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编制。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四、代课教师政策建议
(一)鼓励教师身份多样化,尊重代课教师人格尊严,一视同仁管理、继续教育;
(二)妥善对待历史遗留问题,算工龄,补待遇等;
(三)政府守法。按照办学标准配置教师;
(四)政府自律。政府借调教师,使得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过大只好聘用代课教师顶岗;
(五)科学核编,编制用于报底线,促公平;
(六)尊重学校的招聘教师的权利!
(七)改换代课教师称谓:统一称谓:公办合同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