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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红:脱贫攻坚 零售企业可以有更多担当

发布时间:2017-03-07  来源:龙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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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调查中,李小红发现,一些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热情并不高,主要是由于企业面临经营风险难管控、拳头品牌难整合、企业税负重等困难。

  一是经营风险难有效管控。

  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规模小、物流服务不便、缺乏深加工企业支撑,使企业面临采购成本增加、产品质量把控等难题。

  二是品牌认知度竞争力低。

  贫困区优质农产品在品牌宣传、品牌营销、品牌附加值打造等方面缺乏力度,商贸流通企业自有品牌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单靠企业推广产品短期难以见效。

  三是企业税费负担过重。

  贫困人口就业培训成本基本为企业自行承担,难以获得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培训成本过高。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企业要对从贫困村采购的多供应点、多品种、多批量、小数量产品进行复检,企业检测成本过高。国家尚未出台税收扶贫专项支持,从贫困村采购的农产品不能全部获得进项税发票,企业因变成了税收被转嫁单位,扶贫产品销售越多税负越重。

  政策刺激商贸流通枢纽作用

  为了真正激发商贸流通企业能动性,发挥好企业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李小红建议制定鼓励支持商贸流通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政策。

  1、建议出台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扶贫的专项支持政策。

  重点指导企业培育自有品牌及整合原有贫困区生态产品品牌、延续“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等“优供促销(消)”;将商贸流通企业列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重点单位,重点开展市场化产业扶贫工作。

  2、建议对参与精准扶贫商贸流通企业的给予培训、检测奖补税收减免。

  同意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筹备干部培育和后续教育,参照扶贫资金70%用于产业扶贫标准,按照企业实际开支培训经费资金给予70%的奖励补贴资金支持,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按照企业实际销售扶贫产品及百公斤24元标准,给予企业检测经费奖补,接受纪检、审计、财政和农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参照国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同等办法,在2020年底前给予企业销售扶贫产品免征增值税及关联税种。

 

作者:刘朝龙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