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秦和: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做好《民促法》的贯彻落实
总体上看,各方面对这次修法及系列文件的出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一制度设计既回归了教育的公共属性,又尊重了教育服务提供的多样性、差异性。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民办教育,仍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障碍,需要借助这次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系列文件的出台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新法新规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政策落地工作。
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3”文件,涉及教育、发改、财政、民政、税收、工商、土地等多个部门。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任务清单,并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限时完成。原则上,所有贯彻落实的任务,包括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等,应尽快完成,为各地制定具体办法留出较为充分的时间,以保证修改决定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议将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国务院重点督查事项,加大督促力度,确保不折不扣落实。
强化地方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主要是地方的事权,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发展民办教育的客观条件千差万别,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部署还需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来落实。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法律和文件授权各地自定的政策,能够精准、及时落地。
加强政策协调。民办教育的许多政策,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长期以来,各部门因着眼点、站位不同,对许多问题存在分歧。这次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出台“1+3”文件,在方向和原则上形成了共识。但在具体操作上,在细节问题上,仍存有分歧。下一步,尤其需要在政策协调上下功夫,尽可能寻找部门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的民办教育协调机制,重点就涉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切实加大协调力度,确保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能够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