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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敏:成都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是非常好的尝试

发布时间:2017-03-09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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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专利法第六条赞同先确权再转化并鼓励试点

  徐建群等人的议案里还建议:修订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改革试点经验提供法律依据,建议将原专利法第六条修订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对专利确权、申请、收益等相关事项作出书面约定;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属于单位。”

  这其实是一种“先确权、再转化”的方法,目的在于提高高校院所专利转化率。“从产权制度来讲,权利都没有规定,怎么去转化。产权归谁?”何志敏对此表示赞同,“总的来说,这个方向是正确的。”现在鼓励地方实行试点,很多改革都是试点以后再推行。

建言成都高新区重点是知识产权创造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竞争已经成为比产品竞争、品牌竞争层次更深、技术水平更高的竞争。2016年,成都高新区新增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31项,增长137%。

  “知识产权跟高新产业的关系非常紧密。”何志敏表示,不同知识产权的策略和战略是不完全一样的。比如信息产业跟医药产业的策略不同,一定要紧密结合具体产业。

  何志敏以成都高新区主业之一电子信息为例分析。“电子信息这些年知识产权发展比较快,我们在国际上也属于领先。也就是说,首先要把自身创新的权利保护好,同时也要认识到最核心的技术掌握还不够,现在也要让知识产权的创造成为重点。”

  创造的核心是什么?“创造的核心当然是在人才,但也包括体制和激励政策,包括产权归属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激发的活力就更大。”何志敏表示,目前已经有许多激励机制出台,包括成果转化的各项规定,“我认为现在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落实。”

作者: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