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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区委会机关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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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走访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机关,参观内蒙古民进会史展室。

  民主党派机关是参政党日常工作运转的核心,是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机关工作对于完成参政党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伴随着1985年中国民主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的成立,在民进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机关建立并逐步发展规范,在不同时期,为内蒙古民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秉承“立会为公”的宗旨,弘扬民进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共同的奋斗目标和价值理念,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形成了和谐、高效、规范、阳光的机关风尚,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规范、运转有序、办事高效、作风过硬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2016年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莉霞走访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机关,浏览内蒙古民进微信公众号,对区委微信公众号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995年民进内蒙古区委制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审核,以内党厅发〔1995〕88号文件批复,区委会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1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1993年区委会机关现有人员进行向参照公务员的过渡;2005年,完成了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向公务员的过渡。2003年,为适应“大力加强参政议政、党派思想理论建设的需要”,区委会内设了参政议政部和研究室。2014年,区委会正式增设了参政议政部,机关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机关现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区委会下设教育、文化艺术、出版、科技、经济、社会和法制六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并设有民进内蒙古自治区监督委员会、内蒙古民进开明画院、内蒙古民进企业家联谊会等工作机构。区委会主办的机关刊物是《内蒙古民进》。

2014年8月13日,专职副主委武晓瑞(左一)一行赴区委机关扶贫点丰镇市元山子乡开展调研

  民进内蒙古区委高度重视机关建设,抓制度规范工作,抓干部人尽其才,抓学习提升能力,抓作风改善服务。民进内蒙古区委严格按照《新公务员法》的要求,对机关干部的考录、使用、考核等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办文办事能力;近年来,区委有计划的选送机关干部到自治区旗县挂职锻炼,先后有3名干部到旗县和厅局挂职,还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中央统战部、民进中央、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使机关干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机关作风积极向上,执行力不断增强。当前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经验历练不断提升,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机关干部队伍。区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机关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等13项规章制度,编订了《民进内蒙古区委规章制度重要文件汇编》,六届委员会以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修订编印了《民进内蒙古区委各部室岗位职责手册》,强化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015年2月9日,内蒙古民主党派新大楼举行剪彩仪式,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小林(右五)出席

  以搬进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区委会全面加强机关硬件、软件建设,现机关设有会客室、会议室、会展室、档案室、开明画院活动室、区直组织活动室等场所,开通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区委机关节俭办公、爱岗敬业蔚然成风,服务大局、服务会员、服务基层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和整体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1997年,区委会被评为机关档案管理自治区二级单位,2011年,民进内蒙古区委获民进全国机关建设先进单位表彰。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