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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保:牢记责任 秉持正义 心系社会

发布时间:2017-05-24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2007年,吉林遭遇了50年不遇的大雪,龙潭区缸窑镇的农贸市场被大雪压毁,受灾业户达129家,可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修保在为这些业户无偿代理期间,当得知他们拿不出巨额先与执行的担保财产时,他将自己的律师楼抵押,冒着一旦官司败诉,律师们将无栖身之地的风险帮助业主免费维权。“能让129家几百口人饭吃,咱们担点风险是值得的。”修保如是说。在他的努力下,受助的业户和职工解除困境。

  经过长期的司法诉讼实践,修保心里想的是,怎样平息和化解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为上访者找到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1年,他拿出二十几万元,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开办了全国首家专为上访人提供义务法律帮助的“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首开律师依法参与信访工作的先河。四年来,中心共计受理各类涉法信访案件374件,接待咨询和为涉法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4200余人,结案285件。引导并走法律程序的集体群访达一千多人,息访人数达2800余人。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自建立以来,得到了国务院、司法部、中共中央综治办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心系社会,积极履行人民代表职责

  2003年,修保当选为吉林省人大代表,十几年期间,他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提出了106件涉关民生的代表建议,其中他的《关于高考实行先公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建议》,自2003年起,连续五年在吉林省人大会议上提出,2008年,吉林省招生办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经过对全省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高中学生进行了大批量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33万有效问卷中,63%的人支持高考后填报志愿,省招办顺应民意,在2008年首先在吉林省实施了高考后填报志愿(今年全国开始实施),他的“解决全省大集体退休工人的社保问题的建议”,也得到了落实,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好代表。

  多年来,修保为政府有关部门代理各种纠纷一百多件,并为国家避免和挽回损失13亿余元,为财政少支出1740万元应付律师的代理费用。

  修保就是这样,接别人不敢接的案子,管别人不敢管的麻烦事,他让法律充满感性,让条文充满温暖,使修保在法律界乃至广大的平民百姓中,获得了“平民包公”的美称。而当大家称他“包青天”、“大律师”,称赞他“铁肩担道义,真心为民权”、“正义凛然,义薄云天”时,他只是别过头去,轻轻擦去眼角的泪水,因为他知道,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又该向何处去!

  修保因为事迹突出,先后获得了“全国维权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第五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等荣誉,他所在的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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