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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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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以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不断增强广大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以来,民进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贯穿全会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强化主线意识,丰富学习内涵,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巩固了全会的道路认同、目标认同、价值认同,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取得了新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上履职尽责、建功立业,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民进中央决定,授予民进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等138个集体“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马静等112人“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此次表彰为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争创新的业绩。

  今年是会中央和省级组织的换届之年。希望全会各级组织把深化政治交接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引导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共识。民进全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九大和民进十二大的胜利召开!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17年9月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