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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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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区)党委统战部、扶贫办:

  现将《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党中央赋予统一战线的一项新任务,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有益尝试,也是各民主党派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形式。请你们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有关工作,主动介绍情况、搞好协调服务、提供工作保障,配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做好对口民主监督工作。对民主党派中央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完成中央赋予统一战线的新任务,现就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帮助党和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党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以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为核心,围绕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考察调研,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帮助对口省份党委和政府加强改进工作。

  2.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支持民主党派通过深入调研、考察、座谈等形式,将发现问题与共同研究对策、提出整改办法相统一,真正把监督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把开展监督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过程。

  3.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支持民主党派全面了解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对口省份的贫困状况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聚焦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搞面面俱到。

  4.坚持与民主党派履职相结合。支持民主党派把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结合,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了解社情民意,形成真知灼见,为开展参政议政、政党协商打下基础;通过政党协商和参政议政的平台提出监督性的意见建议。

  二、对口安排

  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全国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西部省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分别是民革中央对口贵州、民盟中央对口河南、民建中央对口广西、民进中央对口湖南、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致公党中央对口四川、九三学社中央对口陕西、台盟中央对口甘肃。

  三、重点内容

  1.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

  2.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3.贫困县摘帽情况;

  4.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

  5.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6.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

  各民主党派中央还可结合各自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确定相关扶贫脱贫监督内容。

  四、主要形式

  1.开展考察调研。各民主党派中央每年在对口省份就脱贫攻坚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领导同志带队的重点调研一般每年应有一次。考察调研中既要听取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也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村入户实地考察,发现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党委和政府反馈调研情况。

  2.提出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对口省份就脱贫攻坚情况开展调研后形成报告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充分运用政党协商、参政议政的各类平台和各种渠道,就脱贫攻坚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其中重要问题和重要意见建议通过“直通车”等形式专报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

  3.参与专项监督评估。各民主党派中央可推荐本党派专家学者参与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就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

  4.加强日常联系。各民主党派中央要注重与对口省份的常态化联系,可委托本党派地方组织及时了解当地的贫困状况、扶贫措施和工作安排,及时向基层群众了解实情、听取意见、反馈党委和政府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5.进行政策宣讲。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广泛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知晓政策、落实政策、用好政策,坚定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及时总结地方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经验做法,发现先进、推广典型。

  五、工作保障

  1.明确责任分工。中央统战部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牵头。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口省份统战、扶贫部门积极协助做好协调服务、跟踪反馈等有关工作。

  2.确保知情明政。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向各民主党派中央介绍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和情况,提供数据资料等。对口省份党委和政府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通报本地区脱贫攻坚情况、扶贫措施、工作安排、指标进度等,对民主党派中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及时反馈。

  3.搞好协调配合。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扶贫办、各民主党派中央及对口省份党委和政府,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规范,提供必要保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便于各民主党派之间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建立成果会商机制,各有关方面就调研成果和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展示多党合作制度的魅力和优势。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