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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批联系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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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民进中央向各省级组织印发了《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批联系点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民进中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已先后建立两批共15个联系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民进中央决定在总结前两批联系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三批联系点工作,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发挥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地方、基层和会员,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密切联系会员思想,指导和推动全会各级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总体考虑

  在前两批15个联系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联系点在省级组织的覆盖面。

  第三批联系点共安排11个,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联系、全部参与联系点工作。考虑到兼职副主席工作情况,经征求本人意见,部分兼职副主席联系点仍在省内。

  进一步扩大联系点工作范围,民进中央常委全部参与联系点工作,实现中央常委全覆盖。

  三、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1月-12月

  联系点:在征求有关省级组织意见基础上,选择11个地市级组织作为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第三批联系点(见附件)。

  民进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专职副主席参与联系点的工作,由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室有关成员负责组织和落实。

  兼职副主席参与联系点的工作,联系点如在省外,由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并由副主席所在省份和联系点所在省份共同协助落实;联系点如在省内,由所在省级组织负责协调和落实。

  担任省级组织主委的中央常委,根据本省工作实际,在原有联系点工作基础上,参照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在省级组织负责落实。

  未担任省级组织主委的中央常委,原则上以所属基层组织为联系点,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联系其他基层组织,至少参加一次以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组织活动,并参照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负责协调,所在省级组织协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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