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勋武委员:建议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要改善间接融资结构,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尚勋武表示,应该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试点,为当地中小企业、“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更好支持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
尚勋武表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特别是“小微”及“三农”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比较匮乏。城商行作为服务“小微”及“三农”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市场化改革与转型发展持续推进,资产负债增长良好,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净利润增速领先同业,拨备覆盖率保持较高水平,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实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呈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在促进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及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的银行业分类监管政策将行政区划作为限制城商行经营地域范围的标准,极大地限制了城商行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
从多年来运行的实际情况看,将经营地域范围限制适用于全部城商行并不符合商业银行经营规律和我国城商行发展实际。第一,是否进行跨区域经营是商业银行的微观决策,经营地域范围限制实际上是监管部门在代替微观主体进行商业决策,削弱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第二,城商行作为一个群体,其内部分化和差异越来越显著,而当前的经营地域范围限制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点。第三,经营地域受限是制约城商行发展的最大政策障碍。不利于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不利于不良资产的消化,也不利于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为此,尚勋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支持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在实际执行中,既可以支持城商行通过合并重组、收购兼并、直接设立机构等方式,也可以兼顾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差异,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全国选择一些经营情况较好、发展较快、管理规范的城商行进行跨区域经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