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委员:应尽快将婴幼儿托育纳入政府监管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做到“幼有所育”,谁来育、怎么育,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随着出生人口规模的增加,幼托需求不断扩大,而幼托资源相对不足,导致供需矛盾突出。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建议尽快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并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依法实施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
0-3岁孩子的保育需求越来越高
0-3岁是人生的起点,也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抽样调查数据,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1786万人,其中二孩比重超过45%,整体出生人口比“十二五”年均增加了140万人。
但胡卫指出,目前全国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
入托难,已成为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胡卫对记者引用了一个数据,据上海市妇联2017年初的调查,88%的上海户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务,上海有超过10万的2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而上海市集办系统与民办系统合计招收幼儿数仅为1.4万名。
“在‘二孩’政策的激励下,未来几年将是我们又一个出生人口高峰期。”胡卫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早期教育的关注,人们对0-3岁的保育教育需求逐渐提高,74.2%的职工家庭希望孩子入托,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3岁以下的孩子获得专业的保育和服务,而不再满足于将孩子留在家庭中由祖辈看护。
社会现有保育资源严重不足
与日益增长的入托需求同时存在的,是能够满足0-3岁拥有而入托需求的社会保育资源严重不足。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对1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发现,目前0-1岁有1.8%,1-2岁有1.5%,2-3岁有7%的婴幼儿在托育机构中。以胡卫所在的上海为例,2015年上海独立设置托儿所只有35所,比2011年减少了21所,托儿人数只有5222人,比2010年减少了3000多人。“这就意味着在0-3岁80万的婴幼儿总数中,能上托儿所的只占0.65%。”胡卫说。
此外,胡卫也提出现有的托育供给服务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公办托育中心总体数量较少,且大部分针对2-3岁的儿童,难以满足0-3岁阶段的全部婴幼儿入托需求。而另一方面,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早教机构都是独立经营的咨询或服务公司,缺乏教育部门监管,导致托育质量参差不齐。“要么托费较高,要么规范难以保障。”
胡卫认为,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短板,而0-3岁又是短板中的短板。“对于0-3岁的托育,长期以来都是家庭式养育为主。当托育变成一种社会需求之后,其究竟是教育性质,还是服务性质,就影响到对其的监管定位。近年来,早期教育强调得更多一些,但是对托育的属性尚未达成共识。”
托育监管的不完善,让不少托幼机构处于无照经营状态。胡卫告诉记者,以上海为例,截止2017年,上海目前的托育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公办托儿所、自负盈亏的公助民办非企业、公办早教指导中心等,监管部门则有教育局、工商局、妇联等不同的部门。“这容易造成托育服务标准不一、质量难以保证。”他补充道。
宜将0-3岁托育纳入教育部门监管
如何改善当前的托育服务现状,胡卫认为关键在于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托育管理体系。
“儿童托育是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切的民生大事,政府应该承担发展婴幼儿托育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成为0-3岁托育服务的监管主体。”
从具体操作层面上,胡卫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将托育服务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形成托幼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为此,他在本次两会发言中,提议将0-3岁托育纳入教育部门的监管范围内,在教育系统内设立主管0-3岁托育服务的部门,负责管理、监督、评估和指导的工作。同时还要集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鼓励获得相关资质和符合专业标准的大中型企业、社区街道等开办托育机构,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供给体系。
“可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实施分类管理。属于非营利性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按照行业设置标准,实行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注册;属于营利性质的托育机构,则应向工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备案。”胡卫认为通过这些措施,或可改善目前我国托幼资源紧张的局面,探索一条适合现阶段国情的保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