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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闽景委员:按照新时代要求修订升级《教师法》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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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法》于1993年修订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25年里,社会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应根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修订升级现行的《教师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委员表示,这些年,教育需求从“有学上”变为“公平而有质量”,教师队伍已从数量满足到质量提升,新时代更是把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倪闽景委员指出,按照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教师法》可从身份定位、职业资格、专业发展、系统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修订。

  “身份定位方面,建议把‘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写进《教师法》,并在《教师法》中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倪闽景委员说,要推动优质教师均衡与流动,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

  职业资格方面,倪闽景委员表示,建议开拓原有教师队伍来源于师范的单一局面,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同时,修订时将学前教育师资学历标准提升至专科、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师学历标准提升至本科层次至研究生、高校教师需要博士研究生层次。

  专业发展方面,面对信息技术的不断变革,“要推动教师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倪闽景委员建议。

  系统保障方面,倪闽景委员提出,要顺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确保教师待遇保障、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倪闽景委员呼吁,应发掘教师中的“楷模”,引领教师队伍成长,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作者:王营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