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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人的一封信

——长寿“刘中月事件”始末

发布时间:2018-11-08  来源:《民进口述会史资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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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民进中央办公厅复信给民进重庆市委会及黄志勇、殷钟岷等同志,信中说:“来信反映的问题,已转请中央有关部门处理。”

  这天,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致电重庆市教育工会,请其代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向刘中月老师表示慰问,并要求严惩打人凶手。

  《光明日报》刊出周建人的信后,当时的长寿县相关部门仍然态度暖昧,更使社会公众群情激愤。一些师范院校师生,如重师、西师师生曾先后上街游行。为此,民进长寿临时支部开会讨论,作出三项决定,并通知各民进临时小组的民进会员:一、坚信党中央能够依法处理好事件;二、积极配合机构和媒体的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多做学生工作,不写大字报,不上街,不串联;三、保护好相关民进会员的人身安全。

  5月17日,民进中央常委、民进四川省筹委会主委、民进重庆市委会主委刘西林,前往医院代表周建人主席,向受害女教师刘中月表示慰问,并进一步了解受害人被毒打、侮辱的情节及其他情况,随后向有关部门及时作了反映。

  5月18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以《中共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四川省委和重庆市委尽快处理长寿县侮辱毒打女教师的事件》为题刊出报道。该报道披露,时任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王谦5月17日接见《光明日报》记者说,接到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中共重庆市委于16日已派出工作组赴长寿,有关部门正按法律程序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他还说,“长寿县近两年内发生了48起殴打教师事件,都因为领导认识不统一,没有很好处理。这次事件发生后,市委采取电话指示、个别谈话及登报批评等方法帮助县委提高认识,但是县委中有的领导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竟公开为凶手讲话;有的貌似公正,却避开凶手的严重犯罪事实,抓住枝节问题,纠缠不休。”王谦指出:“前些年社会风气不好,教师社会地位很低,经常出现侮辱殴打教师事件。我们党政领导和领导机关,本应旗帜鲜明地抓住典型事件严肃处理,刹住歪风,而有的人却相反地出来袒护,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这次事件,由于县委少数领导态度暧昧,甚至公开袒护,因此,除严惩打人凶手外,还必须追究县委少数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5月19日,《重庆日报》发表5月18日民进重庆市委会致《重庆日报》编辑部的信函,此函表示:“对中共重庆市委领导同志的谈话衷心拥护,认为维护了宪法的尊严,是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怀和尊重。”

  5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必须严厉制裁伤害教师的罪犯》的短评。

  5月19日,由民进中央副主席雷洁琼主持,民进中央召集在京部分中小学教师座谈。对于“刘中月事件”,与会者纷纷表示拥护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要求维护《宪法》权威,尊重教师,保护教师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5月20日,重庆民进各区县基层组织的代表70余人在民进重庆市委会开会讨论,刘西林、甘道铭、喻娴文以及写信给周建人主席的长寿县临时支部代表郑庄等17人相继发言,坚决拥护中共中央书记处对长寿县侮辱毒打女教师事件的电话指示以及中共四川省委、重庆市委关于尽快处理此次事件所采取的坚决措施。之后,民进重庆市委会曾于5月22日、28日和6月22日三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讨论此事件。接着,相继有20多个民进基层支部召开座谈会,有10多个支部还派出代表到医院看望刘中月老师。

  5月20日,《光明日报》以《刹住殴打教师歪风,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四川省委要求凡殴打教师事件都要迅速处理》为题披露了中共四川省委对于此事件的态度和举措;18日把《光明日报》刊载周建人的信影印发给了每位省委常委;把周建人的信电告了各地、市、州委,要求凡是殴打教师的事件,都要组织强有力的调查组,迅速依法严肃处理。省委书记杨汝岱对记者说,省委省政府针对四川侮辱、殴打中小学教师事件多次发生,前不久曾提出了三条解决措施;这次事件发生后,省委已派出有宣传部、纪委、公安厅、检察院、法院、教育厅、教育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首先到了长寿、岳池等地。

  “刘中月事件”由《光明日报》报道后,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人、全国妇联负责人对《光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都明确表示,“必须依法从快严惩毒打女教师的凶手”。新闻媒体纷纷云集长寿,采访事件的始末。《光明日报》、《教师报》、《四川日报》、《工人日报》、《四川法制报》等11家报社记者采访了长寿殷钟岷等5位民进会员。

作者:李渝沙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