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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人的一封信

——长寿“刘中月事件”始末

发布时间:2018-11-08  来源:《民进口述会史资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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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满处理

  5月20日,《光明日报》以《在中央书记处、四川省委、重庆市委直接过问下长寿县逮捕毒打侮辱女教师的三名罪犯》为题,披露19日长寿县公安局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四川省委、重庆市委的直接过问下,经县检察院批准,已依法逮捕了傅治中、何树全、周惠娟三名罪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1日《重庆日报》发表刘西林《尊重教师,爱护教师》的署名文章,明确指出了这一事件产生的原因:“长寿县这类恶性事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它是有其深远的社会根源的,是对知识分子、对教师的‘左’的思想流毒的表现。”他还呼吁:“我以终生从事教育工作的一个老教育工作者,一个以文化教育工作者为主要对象的省、市民进组织的负责人的身份,大力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教育这个战略重点,尊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

  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精神的正确指引下,重庆市加大了处理这一事件的力度。6月22日,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议作出《关于坚决制止和处理侮辱殴打教师的歪风的十条意见》。该“意见”除对凶手傅治中等绳之以法外,对长寿县公安局以及长寿县一些领导同志,由于袒护凶手和消极对待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意见,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6月29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事件专题情况通报会议,向重庆市有关单位、部门通报该十条意见,民进重庆市委会派出人员出席了会议。这之后,新组建的中共长寿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妥善处理事件善后问题,分别发了两个相关的公告和通告。

  历时数月曲折,“刘中月事件”终于得到圆满处理,并产生了深远意义和影响。

  首先,这一事件能够圆满处理,是执政党的正确态度和社会正气合力作用的结果,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多党合作的一次成功实践。从根本上讲,中共中央的明确态度和书记处电话指示精神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从促成这一事件的解决过程看,由于中共中央重视民进中央周建人的信函,及时发出了态度鲜明、内容明确的电话指示,继而中共重庆市委、四川省委在这一事件的调查解决过程中,认真听取了民进省市领导同志的情况反映和意见。民进会员维护正义,不惧权势,促使事件引起高层重视,起了积极作用。民进长寿县临时支部、民进重庆市委会、民进四川省筹委会、民进中央等各级民进组织在促使事件圆满处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民主党派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与共产党同心同德意识的重要体现。民进老一辈领导人周建人等凛然正气的人格风范和崇高威望得到极大展现。

  其次,这一事件的圆满解决,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之后,保障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的话题和议题逐渐多了起来,并逐渐得到深化。民进进一步就有关教师、有关教育的议题积极展开调研:呼吁要从制度上提高教师的地位。经民进和社会各界的呼吁,没过多久,教师节设立,《教师法》出台。

  这一事件的圆满解决,还极大地树立了民进良好的社会形象。民进会员、民进主席秉笔直书、伸张正义的行为受到社会赞扬,为民进组织带来了良好声誉。

  (作者李渝沙系民进重庆市委会宣传处原处长)

作者:李渝沙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