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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中央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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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始终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增加教育投入,2017年度全国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1109亿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26.10%,比上年增长9.72%。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中央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绩效管理还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缺乏动态监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指标设置不合理,难以体现项目的真实绩效情况;财政资金下拨的后续跟踪不到位、监控弱化;绩效评估结果未与拨款挂钩,导致资源流向不合理,缺乏良性竞争。

  二是财政资金分配结构不尽合理,资源过于集中。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之间财政拨款差异过大。高校在办学资源获取与配置上,许多项目人为设定门槛。教育部直属高校身份固化,财政拨款和行政资源过度倾斜,往往通过“专项补助”等方式获得地方众多高校难以获取的财政资源,严重影响教育的公平性。

  三是财政资金结算流程繁冗,支付效率低下。资金调配过程需要办理多项周转手续,环节繁多,导致许多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项目上,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影响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造成了巨大的存量财政资金积压。

  四是预算调整不透明,管理混乱。高校缺乏经费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预算调整缺乏监督,分层管理不清,导致资源浪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理念。为此,建议:

  第一,进一步改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式。在当前国家集中优势资源建设“双一流”背景下,建立“双一流”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国家资金投入产出比等指标,打破身份固化,实施分层级、动态化的资金扶持计划;针对东、中、西部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实施差别化的国家投入配套补偿机制,增强资源的公平配置和动态调整。同时,坚持“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第二,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结构。重点关注中央财政资金的边际产出效率,考量资金配置方向与配置结构。中央财政资金配置在重点高校可谓锦上添花,而用在地方高校或中西部高校则是雪中送炭,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有意义,效果更明显。建议科学把握财政资金配置方向,兼顾高等教育弱省,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转移支付力度,通过搭建各种平台,使更多的地方高校获得中央财政的支持,并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倾斜配置力度的强弱来调整和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

  第三,进一步简化财资金政拨款流程。系统梳理中央财政资金拨款流程,取消重复冗余的审批环节,理清花样繁多的拨款渠道和类型,明确相关流程的工作时限,建立财政拨款倒逼机制,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缩短拨款周期;提高收入退还审核限额及政府采购直接支付限额;积极推行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取消相关拨款凭证资料纸质材料的报送要求。

  第四,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政策。结合“放管服”,细化实化政策规定,完善中央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高校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与科学性,适当扩大预算外资金授权支付范围,给高校更大的资金支付自主权,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调动其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保证整个高等教育拨款的清晰和透明。增强中央财政预算调整透明度,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切实提升财政政策执行效率。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