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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有效控制诉讼增量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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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诉源治理,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控制诉讼增量,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针对诉源治理、先行调解面临程序启动难、成效提升难等瓶颈问题,诉源治理和调解程序规范性有待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吸附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有待激活,相关的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等问题,建议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加强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诉源治理长效机制,通过源头治理减少诉讼增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一是加快构建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推动地方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诉调对接覆盖率、诉前化解率等相关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纳入地方综治考核体系。二是推动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调解、仲裁、公证、律师等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纠纷解决中心,优化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三是加强诉前纠纷多层次源头化解。发挥进驻纠纷解决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公证机构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司法辅助服务作用,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理分流、实质化解。四是推进立法实现全方位源头防控。加强各类案件源头防控。推进开展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建立恶意诉讼无理缠诉防范机制,引导社会诚信诉讼。五是建立科学的质效考评激励体系。建立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公众认可、司法公信提升为导向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

  二、完善程序机制,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有序分流化解诉中案件。充分调动内外部积极性,畅通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渠道,高效化解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通过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方式再次分流,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形成高效解决纠纷的合力。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畅通委托社会力量化解涉诉纠纷的通道。二是建立繁简分流规则,全面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三是加强相互沟通协作,推进行业性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四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发挥行政部门化解纠纷的优势。五是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发挥诉讼费用在引导程序选择、实现便捷诉讼、鼓励诉讼外化解纠纷等方面的功能。

  三、建设“智慧法院”,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提升纠纷解决质效。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引入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融合创新。一是整合在线调解资源,建立网络平台对接共享机制。加强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的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线解纷服务。二是融合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的实质性应用。以当事人和律师为中心,提供融合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功能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三是推行远程诉讼服务,提高在线解纷质量和效率。推进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四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动在线司法确认模式,推进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的授权试点改革。五是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宣传推广诉源治理经验。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