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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谈土地制度改革、网约车等热点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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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法”名称过于宽泛 建议改为“矿产资源税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资源税法草案”),蔡继明认为“资源税法”这个法律名称过于宽泛,建议修改为“矿产资源税法”。

  在媒体交流会上,蔡继明称:“经济学中所说的‘资源’范围很广,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本、企业家经营管理的才能等,而草案中资源税征收的对象却是针对矿产资源,比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矿石等。”蔡继明建议修改为“矿产资源税法”。

  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资源税立法进程即将进入最后阶段。

  资源税法草案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了164个税目,除包括现行中央层面列举名称的税目外,还将现行授权地方层面列举名称的税目统一纳入,进一步规范资源税税目。资源税法草案还对资源税申报缴纳地点、纳税期限等税收征管事项作了规定。

  在蔡继明看来,关于对矿产资源“税和费”二者之间的处理,不能单纯地以税来代替费。“我们过去的经验是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标准是非常低的,这就造成了大量的矿产资源过早地、过量地开发,造成了浪费,所以我认为矿产资源补偿费不仅不能取消,还应该适当提高收费的标准。”蔡继明说。

  据悉,1993年12月,国务院出台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开。1994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资源税9325亿元,年均增长15.9%,其中2017年征收1353亿元。

  不能用管理传统出租车的方式去管理网约车

  关于网约车的管理,蔡继明强调,一定要照顾到互联网的特点,照顾到共享经济的特点,不能够再沿袭管理传统出租车的方式去管理互联网新业态。

  “网约车平台要想进入一个城市,必须在当地注册一个分公司,这样注册公司的时间成本很高,无形中增加了网约车的运营成本。它就在不同程度上会转嫁到司机,转嫁到用户身上。” 蔡继明继续说。

  其实,网约车作为交通运输新业态之一,是运输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它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很多好的出行体验,同时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出行方式,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多便利。

  在蔡继明看来,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今后对网约车的管理,基本的模式应该是政府来管平台,平台来肩负起具体的监管司机、乘客的职能,这样才符合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蔡继明说。

  自2016年1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共同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随着国家层面对网约车的不断规范,网约车逐步进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目前,全国已有247个城市发布了网约车规范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意见,11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了经营许可,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68万本、车辆运输证45万本。

作者: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