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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大调研聚焦教育、文化服务业“放管服”

让政策里的“真金白银”激发民生创造活力

发布时间:2019-09-1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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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好政策里的含金量要落到实处

  记者:不久前,《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甫一公开,立即收获无数点赞。36项改革任务,全部列出路线图、时间表,明确了谁牵头、谁负责,充分显示出“放管服”改革攻坚深水区的责任担当。政策里有“真金白银”,企业家们期待的是,好政策出台后尽快落到实处,对此,有什么建议?

  张志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需要解决政策不协同、内容不适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要加强行政协同。在政策制定中,要使改革于法有据,既要加强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也要强化各级政府内部的会商会审,尤其是对涉及多部门权限的内容,保证政策的统一性。强化底线和风险防控,尤其要把难点、后果的各种论证意见,作为决策的必要材料,保证政策的可行性。在政策出台和执行中,强化块对块的层级管理,减少条对块的直接指挥,着力解决因部门各自为政、政策下达过散过多,基层难以推行、疲于应付的问题,保证行政权责的对应性。

  要深化政府协商。用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渠道,在出台针对性政策之前,加强与利益当事人或相关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听取人大和政协的协商意见,汇聚决策的民意共识,保证政策的共识度和可预期性。要细化政策制定方案,规范政策制定过程,持续强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实效性,认真遴选或委托研究机构、媒体和行业协会举办相关研讨,征集多方意见,完善民主、科学和规范的政策议程设置以及较为开放的决策过程。要建立“放管服”改革推进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企业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要提高执行效能。以严守法律、高效行动为重点,遏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本位意识和保守意识导致的随意性和不作为。拆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隐形门槛”,在事权下放过程中,要注意先“减”后“放”,减少政府支配资源的权力,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就不要放给下级政府,避免放权之后基层政府权力扩大,导致企业与基层政府接触面更大、摩擦成本更高。理顺审批和监管的权责关系,完善监管体制和方式,更好地适应市场和社会发展规律。

  邓丽丽:教育、文化服务业的主体和环境相当复杂,需要理顺各种服务的关系,促进服务保障和服务市场的协调发展。

  要坚持民生导向。在服务领域,民生服务的渠道和主体最为复杂,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和市场服务,所以,针对民生消费的服务业,营商环境因素也最复杂,深化这个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要以满足公众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为共同目标,协调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关系,尤其是政府与其他服务主体的关系,确保公平公正的秩序,创造多样互补、协同共进的社会效益和服务格局,提高服务领域的整体合力和总体水平。

  要明确经营主体。教育、文化服务领域,有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中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办学校中有免费的、收费的;民办学校既有营利性的、又有非营利性的,还有营利性的教育培训机构。多种主体在同一领域活动,市场服务和公益服务并行,甚至相互竞争,难以确认主体和权益关系。各主体获得公共政策和资源的渠道与机会有差异,难以建立和实现公平原则。要界定服务业主体,区分免费的、非营利收费的、营利性收费等服务活动的性质,使企业申办者准确把握资质要求、举办目的和利益预期,并依法获准开办;使学校、机构、事务所、俱乐部、剧团、媒体、智库、公司等各种名称的服务主体,属于企业性质的,都能依法获得企业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责任。

  要明确经营范围。教育、文化服务业的业务,既来自市场,也来自政府采购,内容上往往与意识形态有关。要界定服务内容,明晰监管范围和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使企业准确把握经营机会和效益,依法开展经营,依法得到保护,依法接受监管。

  周海涛:对教育、文化服务业中反映较多的、改革不到位的具体问题需逐一研究、逐一解决,务求实效。

  尽快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推动各地依法完善行政许可、分类登记、审批流程、办学规范等具体办法。推动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幼儿园“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民办学校专业设置等自主权。制定适合教育、文化服务业的减税降费政策,畅通民营文化企业优秀人才的申报通道。

  统一制定各类教育、文化服务业行政审批、管理、监督细则和办法,为综合执法提供依据;对相关企业的整改工作,注意各有关单位的监督结果共享;增强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实现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鼓励文化咨询等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使之成为文化监管部门与文化服务从业者之间及时有效沟通的中介;建立覆盖面广、统一接入、规范利用的大数据预警监测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教育、文化服务业企业的动态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探索实行承诺制。

  地方政务网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营商政策、办事流程的发布效率;推行政策“明白纸”,实行“一单制”告知制度;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及时、连续、实用,打出提前量,符合企业办事周期;探索教育、文化服务业适用的信贷标准和流程,建立有效的中小文化企业征信机制,完善信用担保风险控制、风险补偿机制;积极为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类等前期资金投入需求大、发展易受融资瓶颈制约的企业提供财税支持。

作者:王海磬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