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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师平 宫捷: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民进江西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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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是对人民政协协商功能的重大创新,是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新跨越,是人民政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举措,是人民政协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新定位。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应承担起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为其它协商形式提供借鉴的重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人民政协的各项职能,提升政协协商的专门化水平,唯有如此,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或缺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才有现实可能。

  关键词: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地位;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深化。在庆祝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1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赋予了人民政协更大更多更高的协商职责,开启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一、深刻认识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三大“新”特性

  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是对人民政协协商功能的重大创新,构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方面。

  (一)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新跨越

  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从最初的“代行人大职能”到“各党派的协商机关”、从“民主协商机构”再到“专门协商机构”,这一历史进程所反映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化和政协本身机构属性的渐趋专门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论断,体现了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内在逻辑,体现了人民政协在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行动逻辑,也适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将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不仅准确定位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价值和使命,而且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党对人民政协作用认识的重大进展和人民政协理论的与时俱进,是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历史性跨越,必将有力地指导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

  (二)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2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集协商、监督、参政、合作于一体,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涵盖34个界别,其成员来自各党派、各团体和社会各个方面,联系着社会的各个阶层,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社会各方面情况,最大限度地集中和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界群众在经济发展、社会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凝聚智力、形成合力。将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能充分展现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三)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新定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 同时,在布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论述中,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制度的现代化,要求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突出“软权力”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将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正是适应了国家治理转型的时代需求,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政治体系各层次相互间的政策协商及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社会协商等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形式,都指向最优化的政策制定和最有效的政策执行,从治理结构转变的角度而言,能够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正因如此,由国家治理现代化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再到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理论上是一脉相承的,换言之,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新定位。

  二、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三大“重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时代和历史赋予的三项重大任务。

  (一)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重任

  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4 由此,要通过协商,凝心聚力,处理好协商与决策、协商与战略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大业献计献策。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与其他协商渠道不同,其特点在“专”,优势也体现在“专”,必须将协商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心,将协商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职的全过程。此外,有了协商关系,就能够更好地对协商形成的共识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因此,建立在协商关系基础上的政协民主监督,也应该是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要承担起的重任。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阵地)的重任

  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不仅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十分重要,对世界其他国家而言,同样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在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领域,中国经验至关重要。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阐释不足、宣传不力,加之受西方民主中心主义的影响,以致国际社会对我国协商民主的各项工作知之甚少,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诸多误解。为此,作为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应自觉担负起传承和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任。人民政协应深入发掘自身的工作经验,提炼出具有普遍价值的命题,讲好中国协商民主故事,传播好中国协商民主的声音,向世界展示中国协商民主的经验和成就,为世界民主政治探索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三)为其它协商形式提供借鉴的重任

  协商民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套严谨而合理的工作程序和体制机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协商就要真协商”,这对协商民主各个渠道的协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搞好协商民主,就必须切实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破解协商实践中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不合理的顽疾。为此,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应承担起为协商民主建设先行先试、为其它协商形式提供借鉴的重任。人民政协必须深入研究协商民主“技术”和“规律”,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协商的方式方法。各级政协组织必须努力进行制度创新,通过自身的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取得协商成效,同时,积极借鉴吸收西方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的有益成果,以此达到提升我国整体协商民主建设水平之目的。

  三、切实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的三个“必须”

  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凸显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的重大课题。

  (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5]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也是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保证。由此,要切实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使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夯实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正确道路上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必须履行好人民政协的各项职能,切实做好政治协商

  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人民政协各项职能的履行,而要更好地履职尽责,人民政协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决定过程中突出自身独特的作用。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协商作为中心工作,把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把协商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把协商民主融入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之中,树立大局观念,始终着眼大局、紧紧围绕大局、坚定维护大局,根据大局的要求组织开展政协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一方面,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在组织机制上的优势,人民政协由社会各界别组成,它代表的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和社会视角,很多政协委员都是所在领域的专家,具有出色的专业背景,能够保证协商过程中利益表达的最大化和协商成果的专业性;另一方面,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在凝聚共识方面的优势,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人民政协的协商不是决策型协商,而是咨政型协商,协商本身不直接形成决策,而是为决策部门提供建议,为决策形成共识。总之,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建立在人民政协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政治协商的基础之上。

  (三)必须着力提升政协协商的专门化水平,切实做到真协真商

  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真协商”,而“真协商”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6] 从人民政协角度来讲,就是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7] 因此,要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规范和操作程序,明确协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不断完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政协协商的专门化水平,从制度上保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健康推进,保障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的真正发挥。

  参考文献:

  [1]习近平.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02). [2][5][6]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0:38、20、38.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人民日报, 2013-11-16(01). [4]中办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N].人民日报,2015-06-26(01). [7]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30.

  (作者简介:张师平,男,江西抚州人,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讲师;宫捷,男,辽宁黑山人,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教授、民进江西省委会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西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

作者:张师平 宫捷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