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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彦: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途径与成效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民进上海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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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 “新常态”进入人们的视野。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中的重要力量。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任务,不仅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和形式,也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职能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平台。民主党派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特别是党派界别参与途径和取得成效方面,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分析现状、发现问题,就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途径与成效进行探索与研究。

  一、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规定了参政党在协商民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以发扬人民民主为目的,充分发挥国体和政体优势,针对重要决策,充分开展协商的制度。这也规定了参政党在协商民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201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协商民主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框架性的规定,并把政党协商摆在了七种协商形式的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强调,“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政党协商是多党合作缺不了的魂,也是协商民主剪不断的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不断探索规范政党协商形式,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民主党派基本职能决定了参政党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民主党派将履职视野定位在改革和国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上,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和协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并鼓励和支持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影响的意见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民主党派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挥了“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作用,成为推动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同时,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也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使执政党能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集思广益,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

  (三)人才资源优势造就了参政党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民主党派成员来自各行各业,聚集了经济、社会各行各业中等一大批优秀人才,代表了自身所联系的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学有专长,知识和经验丰富,政治参与积极性比较高,是协商民主实践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在推进协商民主过程中,党派能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和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使参政党开展协商民主的触角延伸和扩大到更广泛的基层群众。党派成员还具有超越不同地区、民族、阶层利益的优势,能够更好地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倾听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与执政党协商中一起探寻解决方案,在社会和政府之间充当缓冲器的作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和成效

  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民主形式。民主党派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参与其中:

  (一)政党协商是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民主党派领导人参加中共领导人邀请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就中共提出的重大政策方针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民主党派领导人参加中共领导人邀请召开的小范围谈心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畅所欲言、沟通思想,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党派成员参加中共召开的座谈会,听取中共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事项等情况通报,开展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各民主党派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约请中共负责人交谈。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委托有关部门召开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57次,其中习近平主持和出席的达11次。上海在推动协商民主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经验,如搭建了中共与党派领导恳谈会、政府重大事项协商会、邀请党派成员参加听证会等平台,就上海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黄浦区近年来也积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通过定期召开双月座谈会,围绕城区自主创新能力、城区精细化管理、党风廉政等方面,听取党派意见,协商密度不断增加,协商成效不断提升。

  (二)“政协协商”是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力量,民主党派以界别形式或通过其成员中的政协委员,在政协参加各种协商。民主党派通过参加会议、座谈,以党派、界别或个人名义提交提案,以党派、界别或个人名义作大会发言、联组讨论发言、专题协商会发言等方式,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广泛开展协商。以黄浦区政协(一届)为例,共有517名政协委员,其中党派成员有193名。在27个界别中,党派界别有8个。近三年来(2013年至2015年),共收到党派集体提案100份,在政协全会作大会发言24份。以党派界别名义召开各类协商会议,通过开展有党派界别特色的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党派界别专题发言、开展界别联组讨论等形式,体现和反应社会各界的愿望诉求,实现党派成员有序政治参与。

  (三)通过党派成员参加其他各类协商活动。民主党派积极鼓励和支持党派成员参加各类协商活动,如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人大审议中的协商,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行政事务中的协商,以参政党成员身份参加各类特邀(约)监督机构、所在单位党委等组织的协商,以员工身份参加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协商,以居民身份参加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协商,以个人其它身份参加社会组织中的协商等等。特别是在基层民主协商中,上海市各民主党派做了不少实践,如民盟市委探索建立了“自下而上”的社会舆情报送机制,畅通基层信息反馈渠道;民进市委通过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市委领导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农工党市委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提高全体成员参与协商民主的热情和责任。

  三、扩大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途径和成效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完善政党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知情和反馈机制,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使协商对凝聚共识、优化决策起到作用。无论是《意见》的出台,还是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都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途径,提高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成效指明了方向。因此,可以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探索:

  (一)向基层拓展,扩大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广度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对话、沟通、交流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的平台有多大,民主党派协商能力的提升空间就有多大。要充分体现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商民主中的多层广泛性,就应该将协商渠道向党派基层支部和广大会员拓展。

  1.在政治协商平台中,为党派基层支部和会员提供畅通的表达渠道,及时有效地收集、整合各方意见。各种高层谈心会、协商会、座谈会是民主党派领导人向中共高层领导直接反映问题的有效渠道,参加主体虽然是各级党派领导人,但党派领导代表的是党派集体的智慧,反映的内容应该是在广纳箴言、集聚智力之后的集体成果。因此,党派内部应加强民主程序,制定协商计划,在各类协商会议召开之前,通过党派内部沟通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基层组织和会员的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形成“党派声音”;在协商会议召开后,及时将协商情况向基层支部和成员通报,使协商活动更具程序化、标准化。

  2.在政协协商平台中,发挥党派界别和政协委员优势,提高党派基层支部和会员参与度。界别协商是民主党派参与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党派与界别联系制度,让党派组织积极参与或联合党派界别开展活动,提高界别协商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党派成员中政协委员与会员联系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交流会,将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定期向党派成员进行汇报,让党派成员掌握有关信息的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党派成员意见建议,并将其转化成政协提案、课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努力营造协商氛围,支持和鼓励党派成员参加各类协商活动。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以实事就是、科学理性的态度,努力营造协商民主活动的良好氛围,增强成员在各种协商活动中的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基层支部和党派成员参与协商活动作为考核指标,建立激励制度;建立党派特邀(约)监督员联络制度,提高民主监督水平;拓展社情民意信息平台,提高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加强与社区共建力度,推动党派成员在基层协商中的作用。

  (二)提质增效,挖掘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深度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通过政治协商实现与中共的沟通,从而实现相互交流和相互理解,为改革和发展增加助力、减少阻力、形成合力。因此,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商民主中,要提升自身“内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围绕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一些重大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的具体问题,努力发表有助于正确决策的意见,这是协商民主的功能所在。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派总体工作部署,学习掌握协商民主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制定参与协商计划、做好参与协商准备。加强协商民主的专业性,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科学研究和科学认知,作为协商议政的基础。

  二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功夫。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正确的决策基于真实的信息,民主的决策需要广泛的沟通,民主党派的协商意见,要充分调查社情民意,尤其要深入了解本党派界别中的实际问题和诉求。要精心选准角度,发挥民主党派优势,深入调查摸实情,找准问题做好分析,为提高建议做好准备,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三是在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加强培养和锻炼,把党派优秀人才吸引过来,使其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一些智库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力量,为提升民主党派参加协商民主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四是要在发展创新上下功夫。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民主党派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党派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对于一些新的协商工作和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民主党派不断加强研究。注重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加强各级党派组织合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在提升协商成效上努力寻求更大突破。

  (三)健全机制,增强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成效

  《意见》对新形势下开展协商民主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要“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要使民主党派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有效途径。

  一是细化政党协商内容和程序,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各级党委都应按照《意见》要求,根据实际,确定政党协商计划和协商会议程序,对党派在政治协商中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与反馈等工作进行规范。比如要建立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定期向民主党派提供相关材料,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政府工作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检查督导工作。相关政府部门要定期向党派通报工作情况,与党派建立对口联系,协助优化考察调研选题,支持各民主党派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完善协商反馈机制,党委要将协商意见收集整理后,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协商时间、协商形式、协商内容。同时,要切实加强协商结果跟踪转化机制建设,在增强操作性和约束力上下功夫,为协商结果高效进入决策程序,进而有效转化为实际举措和发展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在全面依法治国、协商民主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背景下,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党政部门,还是民主党派,都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分类分层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奖惩等系列配套制度,使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成效落到实处。

  总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为民主党派提升履职能力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不断厘清和扩大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途径、提高协商成效,对于民主党派发挥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梦,意义重大。

  (作者系民进黄浦区委会会员

作者:顾晓彦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