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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

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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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是我们国家的国体。与之相适应,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政协。  新时期人民政协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我国宪法序言指出:“人民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