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介 新闻动态 专题论坛 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 同舟时评 会务文献 民进风采 资料中心 民进动态 会史资料 学习研究 领导著述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进专题 > 邓小平与统一战线 > 学习篇


邓小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贡献


    邓小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作为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内容,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充分肯定民主党派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之际,邓小平多次就民主党派的光荣历史和重大贡献发表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为全面恢复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历史依据。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的任务》的著名讲话中明确指出: “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同年10月19日,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邓小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全面回顾和高度评价了民主党派的重要贡献和它们所经受的历史考验。他说:“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在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斗争中,各民主党派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推动和帮助各自的成员以及所联系的人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也都做出了宝贵的贡献。在万恶的林彪、‘四人帮’横行的十年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很多成员遭到了残酷迫害,绝大多数人经受住了这场严峻的政治考验,仍然坚信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动摇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这是难能可贵的。”

    1982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又对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的历史作了科学概括和评价,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 

    二、科学阐明新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

    1956年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在与共产党合作的过程中,民主党派的立场已逐渐向社会主义变化,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后,民主党派的立场同中国共产党的立场更加接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作出了新的论断。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的任务》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同年10月19日,邓小平又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发表讲话时进一步强调:“现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和人民团体,成为进一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已成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我们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容忽视的作用。我们相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一定能够在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民主,加强法制,进行自我教育和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邓小平的论述纠正了“左”的思想影响下把民主党派当作资产阶级性质政党的错误,肯定了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参政党,揭示了新时期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

    三、将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   

    新中国建国之初,毛泽东、周恩来及时劝止了民主党派提出的“光荣结束”之举。1956年4月,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了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同年9月,中共八大正式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的提出和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正确处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奠定了政策基础。八字方针确定之际,邓小平就深刻阐述了其必要性与重要性。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批评党内一些同志不愿意或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的毛病时指出:“这实质上是一种非常有害的宗派主义倾向,必须克服这种倾向,才能使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必须使这些同志了解,我们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是长期的。”

    1957年4月,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议上所作的《共产党党员要接受监督》的报告中指出: “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他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作为监督的三个重要方面之一。

    遗憾的是,由于“左”的错误的干扰,特别是“文革”时期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八字方针未能得到切实的贯彻。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文革”结束,中共中央重申坚持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进一步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宇友针。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和扩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四、明确提出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1978年3月邓小平当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他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做出了多方努力。1979年10月,邓小平把我国的多党合作提升到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邓小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了中共十三大报告。邓小平多次强调,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前提的。他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政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

    五、积极推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一个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的要求。1989年1月,邓小平在一份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问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遵照邓小平的批示,经过一年的深入研讨、反复修改,中共中央在同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于1989年12月30日作为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实行。这个文件深刻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首次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参政党”概念,确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是多党合作的共同行为准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走向完备。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重要的“补充内容”。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使这项基本制度的长期存在和不断完善有根本的法律保障。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2000年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作了全面的说明,提出了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越性的标准,为新世纪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指明了方向。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表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将出现新的局面。2002年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座谈时指出: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奋斗中形成的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是总结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践成果和历史经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对人民政协章程做出的重要修改。这一修改,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闭窗口]

民进简介 新闻动态 专题论坛 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 同舟时评 会务文献 民进风采 资料中心 民进动态 会史资料 学习研究 领导著述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
Email: webmaster@m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