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进北京市委公务员法培训班
民进北京市委举办的《公务员法》培训班4月7日、8日在北京市农业干部培训中心开班,民进市委主委陈难先、常务副主委朱蓉先、副主委胡军和秘书长蒋国华出席并参加讨论。北京市人事局公务员处处长程静、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克良、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分别就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了专题讲座。 程静处长主要讲解了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及与公务员条例的区别。就立法背景来讲,制定《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是深化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广大党政干部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要求。总之,无论是从加强和改进对党政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来看,还是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来看,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突破: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王克良副司长结合参与组织领导公务员法起草工作的体会,围绕公务员法立法背景和颁布实施的意义,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以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等内容进行了辅导。他指出,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相比,我国的公务员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制度。
刘春副院长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作了深入系统的总结分析,他指出“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中央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要求,对中国未来政治发展方向的定位。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政治生活的推进;是精神文化生活对旧有政治观念的冲击;也是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不仅是经济的外在融合度在不断加强,政治上也要参与制定世界政治规则。刘春还就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进行具体阐述,包括坚持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
市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民进市委常务副主委朱蓉先、秘书长蒋国华结合民主党派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并与机关干部一起讨论如何深入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精神,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制度、具体规定,学习好公务员法,遵守好公务员法。三位专家所作的报告对《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规定和内容以及政治体制改革作了深刻阐述,对我们关心的但不了解的问题作了解答。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公务员法》,切实把这次学习培训活动抓实抓好,培训班结束后各处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机关同志们纷纷表示这次学习信息量大,讲课内容丰富,学完收获很大,今后要结合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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