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 学习讲坛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丁石孙:深刻领会《意见》精神 努力提高参政能力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2005年5月 31日)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这次常委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盟的参政能力建设,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重点是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实质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把全盟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认清形势,把握实质,是全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实施15年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成就显著,民盟组织健康发展

  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15年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保持了我国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15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提高,在国际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万亿元,实现了人均GDP1000美元,为我们利用好新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2、民主党派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我国宪法,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将这项制度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多党合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重大问题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已基本形成制度。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选派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3、民盟在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89年,盟员总数为99092人,现在已接近17万人。全盟现有各级人大代表2735人,政协委员12874人,在各级政府任实职的有572人。15年来,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科技、教育、区域经济发展、灾害管理、三农、粮食安全、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城乡协调发展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在15年的多党合作实践中,费孝通同志领导民盟准确定位,积极履行职能,带领全盟同志为国家“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积累了宝贵经验。总结15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体会: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是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接受共产党领导是各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也是现实要求。当前,中国共产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更加成熟、稳健、坚强、自信的执政党。这在以高超的领导艺术应对国际形势的复杂局面、处理海峡两岸的关系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植于中国土壤,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有利于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格局,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既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又“和而不同”,体现为先进性、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建设是一个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要坚持五条标准,这就是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否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意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具有多方面的创新,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国内改革的深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都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提出了比过去高得多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更透彻地阐释我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更充分地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更全面地加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切实地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和水平;更坚定地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更有效地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总之,要求我们的政党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国内各界民众更广泛的真心认同,也更有说服力地回应国际社会中对我国政党制度的不解、置疑或是攻击。《意见》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上颁布实施的,并为我们做好上述工作提供了思想和理论基础,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在总结15年来我国政党制度建设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有了多方面的创新。如,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六项重要政治准则;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等等。《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在这些重要政治准则的内涵上,我们和中国共产党历来保持一致,已经在历史的不断考验中成为一项很好的传统。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以往我们经历的主要是国内政治运动和事件带来的曲折,以后要面对的将是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局势、越来越激烈的意识形态和制度选择的较量。这六项政治准则,是历史责任对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要求和约定。我们有信心经得起更严峻的历史考验,这信心必须建立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这样一个基础上。

    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这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日益被证明它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时代发展,符合历史要求。其最大优势,就是可以凝聚一切力量,合理利用一切资源,以最有力的措施,去做好全国人民最需要、最该办的事情。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历史进步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地动员全盟力量,全心全意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让这个最大优势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在完善政治协商内容、形式和程序方面,《意见》首次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中,并使之制度化,这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上新的一步。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可能有其不足的一面。《意见》的颁布实施,就从制度上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保证,使我们对构建和谐社会充满信心。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明确了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面对执政党拓宽党外干部选拔领域的要求,我们自己首先要拓宽视野。执政党要保证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我们自身如何保证拥有数量足够的优秀人才,如何更有效地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关系到参政党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多党合作大局,关系到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大局。我们要借贯彻《意见》的东风,花大工夫,下大气力,真正把我们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盟的参政能力建设

  《意见》的颁布实施,为参政党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对我们的参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履行职能的平台得到拓宽,要求我们观察和思考问题的视野也要拓宽;发表意见的渠道更加畅通,要求我们拿得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意见。总之,形势要求参政党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而我们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要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增强紧迫感,寻找差距,迎难而上,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努力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 

     1、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加强盟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意见》推动政治协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盟的各级领导都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认真思考新的课题。盟的工作要上台阶,首先是领导班子的参政能力上台阶。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班子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