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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民主党派的基本理论
 
 


    (一)民主党派的涵义

    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它们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组织,在政治态度上存在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其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一致。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采取争取、联合的方针,在抗日战争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建立了合作关系,各民主党派在斗争中经受了考验。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除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投靠国民党以外,其他民主党派都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1948年发布的“五一”口号,同中国共产党一道为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各民主党派在这一时期的革命斗争中抛弃了某些人的“中间路线”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幻想,逐步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共有11个民主党派,初步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格局。1949年底,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并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救国会自行宣布解散,遂形成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的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民主党派都确定以《共同纲领》和宪法、人民政协章程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亦随之发生根本变化,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各民主党派都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它们既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

    民主党派性质是多党合作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主党派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逐步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民主党派的性质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和政治力量。对此,党的八大政治报告曾经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但是,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党派又一度被看成是"资产阶级政党"。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左"倾错误指导思想的彻底纠正,中国共产党彻底恢复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正确认识,并有了新的发展。1979年6月,邓小平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指出了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特点及其内涵,强调"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是与它们积极参加我们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和建设新中国,实现中国的独立、统一、民主和富强的历史伟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这种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它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和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2004年,适应形势发展,宪法修正案把新的社会阶层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内部构成,政协章程也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写入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中。

    在此基础上,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从民主党派构成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中的地位三个方面,将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性质表述为三句话:"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将更加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有利于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三)我国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

    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由其政治联盟的性质决定的,其内涵也随着民主党派的历史进步不断发展变化。在新形势下,党内外有的同志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有的片面强调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把民主党派作为共产党的延伸,在实际工作中按共产党的标准要求民主党派;有的片面强调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把民主党派当作落后组织来加以限制和防范。因此,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内涵,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是与它们积极参加我们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和建设新中国,实现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历史伟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这种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它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这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主要指它们能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民主党派的广泛性,主要指它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更多地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具有多种多样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统一体,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也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否认了进步性,多党合作就缺乏坚实的基础;否认了广泛性,民主党派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我们必须全面认识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正确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坚决克服在这个问题上的片面性认识和做法,促进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健康发展。

    (四)我国民主党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既是对民主党派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也为民主党派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

    由于特殊的国情和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政治上的影响,我国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共同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起,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权建设和人民政协工作,推动和帮助各自成员以及所联系群众,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祖国完全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向党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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