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九大”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新会章贯彻了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世纪,新阶段民进自身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根本问题作出了规定,体现了时代精神和全会的共同心愿。当前,动员和组织全会学好用好新会章,是指导、推进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会的团结统一,增强会的凝聚力,发挥会的影响力的重要保证。
一、这次会章修改的过程
(一)如何评价民进“八大”通过的会章
章程是一个政党对本组织的阶级性质、奋斗目标、行动纲领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重要文献。会章是我会的“根本大法”,在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因此,修改会章是一项政治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评价民进原有的会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现行章程,是1997年本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八大”通过的章程贯彻了中共十五大精神、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充实了我会自身建设的经验,阐明了我会的性质、地位和特点,概括了我会的优良传统,明确了本会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和工作方针,定位准确恰当,框架合理,表述鲜明,是一部集中了我会历届领导集体和广大会员智慧的、较为成熟的会章。它对于我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继承发扬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发挥参政党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的作用。
(二)这次会章修改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
既然民进“八大”会章是一部好会章,为什么还要修改?这次对会章进行修改,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五年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使我会的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另一方面,这些年来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我会在“八大”之后提出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积累了一些新鲜经验,体会到自身建设中必须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这些内容需要充实到会章中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会的工作和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怎样确定“写进去”与“拿下来”的标准和依据?这次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要求,对总纲内容进行必要的充实,使之更好地体现时代的精神和会员的共同意志,更加适应本会为实现新世纪奋斗目标服务和在新世纪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对总纲外的其他部分,除必须修改之处,一般不作变动,可改可不改的不改,能小改的不作大改,以保持章程的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章程修改的内容和提法上力求体现我会的性质、地位和特点,做到定位准确、适当,并结合我会自身的特点,体现民进的优势和特色。
(三)这次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民进中央对会章修改工作高度重视。整个会章修改工作始终是在会中央和民进“九大”筹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会章修改组由梅向明、蔡睿贤两位副主席“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宣传部的同志参加。在确定了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后,许嘉璐主席提出,章程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要充分,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尤其是修改关键地方,要反复征求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章程修改的全过程就是学习、宣传和贯彻会章的过程。在修改工作期间,主席、各位副主席,都提出过重要的修改意见。张怀西常务副主席亲自带领部分地方组织负责人和会内老同志及语言专家,对《章程修正案》(草案)作了逐条逐句的推敲和修改。会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是较好地体现了坚持与发展的统一。这一特点在会章修改中,表现为四句话:正确的就坚持,欠周的就改善,过时的就删掉,没有的就增加。《章程修正案》(草案)既坚持了“八大”会章的准确定位、合理框架和鲜明表述,又充分体现吸收了近年来统战理论研究的成果与我会自身建设的经验,特别是结合民进实际,贯彻体现了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坚持会章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创新。
三是坚持发扬会内民主,集中全会智慧,充分体现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心愿。会章修改组的同志先后在河北、湖北、浙江、上海、四川、北京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干部和基层会员的意见,并根据全国各地方组织的反馈意见,编印简报10期,汇集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其中,凡能够吸收的均已被采纳,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还有些好建议,将通过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来落实。《章程修正案》(草案)成稿后发给中央常委征求意见,又经过了“九大”筹委会、全委会的讨论和修改,反复研究,数易其稿。民进“九大”500多名代表对它进行了认真审议,修改后一致通过。可以说,新会章集中了全会的智慧,体现了全会的意志。
二、“九大”会章的新贡献
(一)新会章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本会的政治纲领,使我会的奋斗目标更加与时俱进
新会章根据民主党派自身特点,将“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写进本会的政治纲领,同时,在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为实现新世纪三大任务而奋斗的内容,为我会的政治纲领增添了具有时代精神的重要内容。新会章在政治纲领中明确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对于我会发挥参政党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求全会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凝聚广大会员奠定了新的思想理论基础,从而能够更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全会成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世纪三大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新会章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列入我会思想建设的内容
新会章第八条作出的这一规定,对加强我会的思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理论基础。新会章提出这样的要求,旨在推动本会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坚定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发挥参加党的职能作用。
(三)新会章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会的主要任务和应发挥的历史作用
新会章在《总纲》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表述我会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将“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单独列为一条,新增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吸收人类先进文明成果”等内容。这些任务既是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又结合民进实际,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会作为主要联系文化教育出版界别的参政党,应当发挥的历史作用,也体现了我会的优势和特色。
(四)新会章明确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新会章在《总纲》中明确提出:“在新世纪,要努力把本会建成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为确保政治纲领的实现,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参政党工作机制;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些新的表述,基本上回答了在新世纪我会应当建设成为什么样的参政党的问题,以及初步回答了如何建设参政党的问题,这对我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新会章总结吸收了近年来我会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宝贵经验
一是深化和丰富了我会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域和内容。新会章第二条明确指出:本会要“对教育、文化、出版、科教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商决策和进行民主监督”,这一表述表明了既要发挥我会在教育文化中的优势,又要突出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体现“巩固老阵地,开辟新领域”的工作思路,对我会参政议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在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中,特别强调了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问题。新会章第十条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并明确规定了“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这既是对“八大”以来我会领导班子建设基本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今后各级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明确要求。这样规定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促进形成正确的决策,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
三是把机关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强调推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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