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我会省级组织在今年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落实民进“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中所取得的成绩,民进中央决定继续开展专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经过各地方组织申报,会中央有关业务部门遴选和十一届九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5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 民进浙江省委会 民进江西省委会 民进四川省委会 民进重庆市委会 二、会刊工作先进单位(4个) 民进上海市委会 民进江苏省委会 民进安徽省委会 民进福建省委会 三、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6个) 民进天津市委会 民进辽宁省委会 民进黑龙江省委会 民进浙江省委会 民进江西省委会 民进甘肃省委会 四、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5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 民进河北省委会 民进吉林省委会 民进广西区委会 民进山东省委会 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6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 民进上海市委会 民进天津市委会 民进山西省委会 民进浙江省委会 民进四川省委会
民 进 中 央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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