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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二大”召开时,全国会员人数为2816人。有6个分会和7个分会筹委会,300多个基层组织。出席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有正式代表216人,列席56人。

    1956年“三大改造”(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中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同年8月,民进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二大”检查和总结了过去六年的工作,提出了“一切为了社会主义,更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任务。

    1956年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说,“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

    “二大”是一次充分发扬民主的大会,是动员全会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大会。会后按照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方针,建立了一些新的地方组织,吸收了一批新会员。但是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伤害了不少同志,民进组织遭受到第一次严重挫折。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中央委员会,由62名中央委员和28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马叙伦当选为民进中央主席,王绍鏊等5人为副主席。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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