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3日,民进十二届二中全会进行了分组讨论。委员们先后就《工作报告》、辅导报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图为各个小组讨论会场。

第一组(北京、湖南、甘肃、新疆)

第二组(上海、内蒙古、河南、贵州)

第三组(天津、浙江、海南)

第四组(重庆、吉林、江苏)

第五组(河北、福建、山东、广西)

第六组(山西、湖北、四川)

第七组(辽宁、江西、云南、宁夏)

第八组(黑龙江、安徽、广东、陕西)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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