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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4-05-07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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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改革要让人民群众受益

  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所决定,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与性质所决定,也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如果人民群众不能从改革中受益,这样的改革就没有意义,也不会得到人民拥护。让人民群众受益,就是要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以往的改革能以燎原之势铺开、一步一步深入推进,根本原因就在于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带来了公平参与和发展的机会,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去年以来,很多领域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取得成效,也是这个道理。今后改革的环境条件和重点任务会变,但让人民群众受益的要求不会变,也不能变。改革是最大的动力,也是最大的红利。我们要建立公平有效的体制机制,使改革的红利、发展的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现在利益分配确实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必须进行调整。但调整利益不能只以静态的观点、在既有利益格局下切“蛋糕”,更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着眼于增量利益,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即使是既有利益格局调整,也不能简单地搞平均主义那一套。首先要把贫困人群和低收入者的利益保障好维护好,让他们在改革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要让中等收入阶层逐步扩大,使他们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还要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利益,为他们放开手脚、投资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要使不同社会群体各展其能、各得其所,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形成一个各阶层各方面广泛参与和支持改革的局面。现在我国人均GDP近6800美元,改革和发展的路子走对了,到2020年就会超过1万美元,以后还会更多。我们通过发展、通过增量来理顺利益关系、优化利益格局的余地很大,让人民群众普遍受益的空间也很大。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都与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密切相关。政府职能不转变,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难以推动。政府是改革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改革的对象,必须对自身进行改革。如果政府安于现状不想改、畏首畏尾不敢改、左右观望等待改,自身就会成为改革的障碍。去年本届政府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这实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后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

  第一,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本届政府已经承诺,任期内把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3以上,要确保完成。首先要把取消的文章做足、做到位,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要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不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要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努力为企业经营和公民投资创业提供便利。

  第二,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助推器,是约束审批行为的紧箍咒。各部门还在实施的审批事项,要尽快公布目录清单。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设立新的审批事项。这实际上是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转变。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的范围,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

  第三,加强和改进监管。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在放权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地方政府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把加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现在往往是平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一出问题就搞“突击”,搞“大检查”,结果是雨过地皮湿,监管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要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现行的财税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的。这些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的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必须进行改革。

  一是推进预算公开。政府预算收入取之于民,社会公众有权监督这些钱怎么花、花到哪、效果如何。长期以来,我国财政资金存在使用不规范、效率不高和资金沉淀等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也缺乏约束,这些与预算透明度不够、监督检查乏力是分不开的。要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一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更要公开。除公共预算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也要逐步公开透明。二要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尽快公开。完善政府收支预算科目体系,明确公开项目,做到科目粗细有度、表述清晰明了,让老百姓能看懂、社会能监督。三要强化预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通过提高透明度强化监督和约束,使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阳光,使财政资金使用更有绩效,减少寻租腐败的机会。

  二是推进税制改革。当前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经确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行营改增外,还要将电信业等纳入进来。同时,要清费立税,推进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加快环境保护税等立法进程,继续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总体看,中央政府部门管了不少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去年我们启动了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中央政府在“三农”方面的审批权下放,各项涉农资金全部直接下拨到省,由地方统筹使用。这项改革取得经验后,不仅要在全国推广,其他方面也要借鉴其做法,把一些不适合中央部门管理的事权与财权下放。当然,中央该加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也要加强。要通过改革,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使中央与地方各安其位、各负其责、上下协同,促进政府治理整体效能的最大化。

作者:李克强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