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的目标越伟大,我们的愿景越光明,我们的使命越艰巨,我们的责任越重大,就越需要汇聚起全民族智慧和力量,就越需要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增进团结。希望人民政协继承光荣传统,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人民政协就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要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工作中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风雨如磐不动摇。
第二,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面临的中心任务就是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改善和保障人民生活。
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要积极宣传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要敢于讲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
第三,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第四,坚持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推动内地同香港、澳门的交流合作,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坚持“两岸一家人”,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加强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联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祖(籍)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按照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同各国人民、政治组织、媒体智库等友好往来,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
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要推进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更加深入务实开展,委托政协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邀请政协委员参与重大项目研究论证,完善参政议政成果采纳落实机制,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建言资政作用。要高度重视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委员产生机制,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深入研究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希望广大政协委员珍惜自身荣誉,恪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同志们、朋友们!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共十八大提出,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周恩来同志说过:“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在总结新中国人民民主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明确提出,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所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