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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新时期治国理政总方略

发布时间:2015-03-0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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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理解“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具有“总分总”的逻辑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阶段性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这表明,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为支撑,共同支撑和推动奋斗目标的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关键一招、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方式和可靠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坚强起来,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因而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前三个全面的坚强保证。

  “四个全面”是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四个全面”作为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内在统一的整体,一是统一于“四个伟大”: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大梦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都离不开“四个全面”的协调共进。抓好“四个全面”,就能形成“四个伟大”联动的时代洪流。二是统一于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四个全面”涵括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统揽了治国理政的全局。三是统一于中国与世界的深刻互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既是进一步形成中国特色、打造中国优势的大棋局,又是中国进一步拥抱世界、引领时代的大棋局;统筹好“四个全面”,“中华号”巨轮必将在世界大潮中行稳致远,驶向胜利彼岸。

  着眼实现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应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戮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落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不仅是工作部署的创新,更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应树立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的思想观念,加强各方面的配套和衔接,注重整体效果,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抓重点把整体带动起来。树立“摸石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统一的思想观念,各地各级和各系统各单位推进“四个全面”的工作要在中央和上级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与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一致起来;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来谋划,力争在摸清暗礁、认准规律、取得共识后再推开全局的工作。树立激发活力与保持定力相统一的思想观念,勇于进取,既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又要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方向、立场和原则,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切实把积极与稳妥、有力与有序、蹄疾与步稳统一起来。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面对世所罕见的改革攻坚任务以及大量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困难和风险,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同志要求的那样,“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时刻以党和人民为念,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念。面对利益固化藩篱、体制机制顽瘴痼疾和既得利益盘根错节相互交织的积弊,要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坚持党性原则、勇挑千钧重担,做到大是大非面前敢亮剑,歪风邪气面前敢斗争,矛盾问题面前敢攻关。强化问题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四个全面”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近年来,党中央通过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军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等组织,加强对“四个全面”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这是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是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大制度创新,对党的各级组织统筹“四个全面”在本地本级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部主任)

作者:李升泉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