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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发布时间:2017-07-03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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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方针

  对于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问题,我们党进行了长期艰辛探索,得出一条基本结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这一论断深刻阐释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前提,明确宣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征。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以争取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并为此进行不懈努力,在实践中带领人民开辟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人民民主,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党领导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探索并形成一整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安排,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把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深刻把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基本结论,使党的一切执政活动、国家的一切治理活动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效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深刻揭示了依法治国对于人民民主的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所以取得伟大成就,就是因为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方针,从根本上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意志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

作者: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