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央统战部部长 刘延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反映了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意愿,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道,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意见》的颁布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过团结合作,可以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意见》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谋发展。
《意见》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
《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战略举措。新世纪新阶段,国际敌对势力没有放弃敌视、对抗甚至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他们把推行西方政党制度作为西化、分化我国的重要突破口,企图以多党制和议会制取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在这种形势下,《意见》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作者: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央统战部部长 刘延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