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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辉: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原则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推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认真总结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贯彻15年的经验基础上,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颁发,体现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在实践中的进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意愿。

  台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参政党,自成立至今的58年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革命与建设的历程中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风雨同舟,发挥着自身应有的作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舞台,1989年文件发表以来,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更加蓬勃发展。15年来,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台盟虽然是我国民主党派中成员人数最少的一个参政党,但在十四号文件指导下,与兄弟党派共同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履行参政党职能。15年来,台盟努力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特别是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方面的许多意见都受到了中共中央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建议在实际工作中被采纳。台盟的同志充分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台盟的作为;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没有台盟发挥作用的政治舞台。《意见》提出,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

  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们认为,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既是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根本前提,也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台盟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将认真坚持和遵循这些重要政治准则。

  《意见》中专门论述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特别强调了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等。对此,台盟的同志感到备受鼓舞。台盟是由台湾省籍人士组成的参政党,为坚持本身代表性,仅能在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胞中选择发展盟员,因而台盟与其他民主党派相比,在成员人数规模和整体文化素质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多年来,中共中央和中共各级党委对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十分关心,不断从台盟盟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的领导职务。15年来,台盟先后有1人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1人担任首都的副市长,2人担任副省长,3人担任省级人大副主任,16人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2人被任命为地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些举措,为台盟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自身特点与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些举措,说明了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在实践中的发展,具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台湾同胞的信任。

  台湾岛内的同胞,十分关注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政治上、事业上和生活上的境遇,许多岛内的乡亲听说大陆台胞得到国家的重用,感到非常自豪,对我们能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在人大、政协等机构中表达台胞的意见,特别是能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发表看法而感到欣慰。

  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多党合作事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党派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体现政治联盟特点,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可靠保证。思想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中心环节,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成员的整体政治素质,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才能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基础,从多党合作事业长远发展出发,民主党派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原则,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与中共党委和政府部门配合,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制度建设是民主党派规范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多年来,台盟在十四号文件的指导下,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与地方组织联合调研,总结交流经验,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在实践中形成了《台盟中央关于加强思想建设的若干意见》、《台盟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台盟中央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指导全盟加强自身建设的文件。我们认识到,台盟是政治联盟性质的参政党,其自身建设与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既有共同性,又存在着差异性。台盟自身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适应新世纪要求、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意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列为中共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我们相信,在《意见》精神的指引下,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了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优势的重大举措,对推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台盟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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