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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首先要人才振兴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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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进退国安危”,人才同样决定我国乡村的未来。由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城市化与乡村发展战略的模糊,许多乡村人才持续“流失”,乡村振兴普遍面临“一将难求”的“人才荒芜化”现象,成为制约党的“三农”工作、扶贫工作的主要瓶颈。

  在贫困地区的调研发现,“党的政策好,现在资金、项目都不缺,最缺人才”,各地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落地慢、落地难、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人才支撑和配套。一是存量劳动者素质偏低。统计显示,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仅占8.3%,小学及以下的占43.4%。实用型人才仅占农村劳动力的7%。二是人才留不住、引不进。较之以往的年代,农村人才经受着更大的冲击、诱惑和挑战。“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观念已不足以支撑他们留在农村。例如,甘肃临夏州村干部年收入刚从1.2万提到1.8万,远低于打工收入。待遇太低导致年轻的、有能力的农民不愿回村当干部。而由于区位、交通、气候及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劣势明显,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没有优势,人才更是引不进。三是人才返乡机制不畅。当前,改革开放初期流出农村的人才已近退休年龄,这些人有阅历、有能力、有资源,能为农村经济和文化复兴提供动力,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又快又省的有效途径;也有心理基础,他们有强烈的乡土情结,向往绿水青山。但受土地、户籍、医保、社保等制度制约,家园情怀无法顺利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村人才的优先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为破解农村人才荒芜化,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

  一是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到乡村振兴战略首要位置。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党管人才工作覆盖到农村,并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考核体系。要加快出台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到规划的首要位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条件,让农村人才具有稳定、清晰的发展预期,切实巩固三农基础和戍边力量。

  二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振兴要实施人才协同战略,系统解决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落后的现状。一方面,确保一批人才坚守乡村,营造环境,确保薪火相传。要把编制、职称、经济待遇等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稳定工作队伍。另一方面,坚持以培养当地农民人才为主,加快实现由简单“办班”向系统“育人”转变,定向培训一批能适应现代农业、有志于扎根农村的农民大学生。公共财政要加大零散的涉农培训资源的整合力度,并且突出这种培训与当地农业生产的联系。

  三是强化城乡人才流动的制度性供给。政府应关注当地返乡人才的社会经济价值,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户籍、社保等相关制度城乡一体化的改革力度,实现医疗、养老、失业、住房公积金等“户随人转”。探索试点土地流转、宅基地、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等有偿准入的机制,构建人才分享农村发展的机制和渠道,建立健全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本文系福建省社科院院长、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张帆在民革、民进界委员联组会议上的发言)

作者:张帆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