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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打赢蓝天保卫战任重而道远

发布时间:2018-06-15  来源:民进北京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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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的治理力度。加大非电力行业如钢铁、有色冶炼、建材和石油化工行业脱硫脱硝的治理力度。鼓励发展和使用清洁煤技术,将原煤中的尘和硫预先脱除,可大幅降低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成本。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成品油中苯系物、烯烃等不饱和烃类的比例显著偏高。对此,应改进炼油工艺,加大加氢重整工艺的使用率,降低油品中的不饱和烃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氧化性,减少臭氧与二次细颗粒物的形成。此外,还应重视散煤燃烧氨气的排放,加强工业生产、脱硝设施和机动车等氨排放的监管。

  二是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全面监测,提高执法效能。应不再拘泥于传统污染源在线监控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工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传感器、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对所有大、中、小污染源进行全覆盖监管,尤其是应用传感器对减排设施运行工况的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促使企业的达标排放落在实处,有效降低区域排放总量。同时,还可用于校对污染行业的排放因子,有助于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动态更新。对卫星、激光雷达、地面站点等多维度监测网络形成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应用新的大气流场数值模拟技术进行溯源,动态识别排放源,将污染来源分析进一步精细化,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三是完善污染治理的经济激励政策。确立“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新思路,在投融资、税收、立法等方面制定有利于第三方治理发展的经济激励政策。建议鼓励地方政府以绿色发展引导基金、PPP等金融方式将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污染减排运营管理第三方的服务,按期甚至提前导入企业应用,在不增加企业现时资金投入或成本的同时,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

  四是进一步完善区域协同治理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为区域环境污染联合防治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研究推行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区域火电、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水泥生产等资源消耗型污染企业的总量控制,以及区域新增重点行业污染项目联合环评审批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区域重点污染物SO2排放排污权交易制度,以及逐步实施区域氮氧化物和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总量控制与交易。

  五是完善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地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树立环境优先理念,营造以经济发展、社会均衡、生态环保为原则的施政环境。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责任目标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六是实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成本与效益评估制度。每年区域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前要做目标可达性评估与分析,以及防治措施经济成本核算和环境效益评估分析,保障污染治理措施实施的有效性,环境改善目标的可达性。同时,重点保障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使用的最大效益化。

  此外,相关信息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向公众公开,合理引导公众环境改善意愿与预期,使公众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自觉参与治理和监督。

  (李昕,民进北京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作者:李昕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