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职业文化,弘扬产业文化,提升工匠精神
就业稳定性是衡量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中国员工平均流动率为15.9%,在全球处于高位,在编员工中30%~40%的人选择离开企业,一线员工占离职人员的65%~80%;新人入职离职率也很高,占离职人数的60%~70%。高离职率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一方面是显性的,即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是隐性的,由于新员工融入企业文化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它会销蚀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劳动效率,企业生产操作规范得不到完整实施,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缺乏诚信的企业甚至会因此降低标准,偷工减料,掺假作伪;安全事故频发,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这些工业化初期的错误,在工业化的中后期一犯再犯,凸显我国精神文化的工业化、城市化严重滞后。
职业文化是产业文化在职业层面的体现,它即包含对从业人员的普遍性要求,也包含职业人的更高境界“工匠精神”。所以“工匠精神”,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只与技术、经济有关,实际上它是一种文化,它是产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工匠精神”,首先应该培育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文化,更应该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体制文化。
1.加大基础教育中职业文化的教育内容(基础性)。由于我国工业化历史相对较短,以及农耕文化的长期影响,在基础教育中,缺乏生产领域文化的渗透,突出表现是劳动技术和劳动文化教育十分薄弱。所以应在中小学阶段开设“职业文化”体验课程,尽早让少年儿童了解工作世界,熟悉简单的劳动工作,养成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2. 加大力度培育从业人员职业文化和产业文化意识(知识性)。许多产业从业人员和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文化积淀欠缺;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中也是“重技术技能,轻文化素养教育”。 比如护理教育,长期以来被作为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一种“技术教育”,与文化性、伦理性、艺术性没有太大关系,忽视了护理关爱本质精神的文化教育。所以,在职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中,不仅要进行技能和知识的学习,更要培养他们的职业精神、职业理想和职业化行为习惯。从业人员上岗不仅要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更应该在签订劳动薪酬合同的同时,签订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承诺书,使自己具有与职业工作相匹配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形象。
3.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行业和产业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产业民族精神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养成性)。通过熏陶、嵌入、渗透等方式把科技与文化、认知与情感、做人与做事融为一体。具体体现以下10条:(1)合作精神——产业发展的杠杆。(2)契约精神——产业文明的基石。(3)科学精神——产业文明的支柱。(4)创新精神——持续进步的源泉。(5)创业精神——经济繁荣的引擎。(6)效益观念——产业发展的保障。(7)质量观念——产业的生命线。(8)工匠精神——职业文化的超越。(9)环保观念——产业的绿色责任。(10)人本精神——以人为本的回归。
4.形成多形式产业文化宣传氛围(辐射性)。文博业中建立行业博物馆;旅游业中推进工业文化旅游,影视业中弘扬“行业英雄”。
5.加强产业文化相关科研与人才的培养(可持续性)。培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产业文化历史或产业文化史研究方向的人才。在大专院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产业办学、学校办产业和校企结合。在职业院校学生,专升本到高等院校进修的同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也应该利用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校企联合的优势资源,进行实践课教学,拓宽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养成渠道,丰富其职业素养教育内容,不仅使高职与本科向上融通,也形成高职和本科双向融通绿色、经济的办学模式。
文化是变革的先导,只有在全社会、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推进职业文化的培育,弘扬产业文化,才能提升“工匠精神”,提升人力资源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国家的软实力。
(作者系科学出版社分社社长、编审,民进中央出版和传媒委员会委员,民进北京市出版工作委员会委员,民进中科院基层委员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