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文百八课》对中学写作知识教学的启示

作者:罗艳芳《语文建设》2016年第3期

  《国文百八课》是我国语文教育史上一部颇具影响力的语文教材,由夏丏尊和叶圣陶两位语文教育家在1935年至1938年间陆续编写完成。这套教材以课为单元,原计划出版六册,共108课,由于战争原因实际只编写出版了前四册,共72课。

  《国文百八课》的前四册,不同于现行语文教科书以阅读教学为核心,而是将重点放在写作教学上。《国文百八课》是一部“侧重文章形式的书”,是“彻头彻尾的文章学系统”(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7~180页。)。它以文章理法为核心来组织单元,按照文章学的知识序列来安排教学单元,针对的是阅读教学与写作教学,没有涉及听说教学。《国文百八课》构建了一个以文章学知识为支撑、以阅读为主导的读写能力教学系统,对于现今的作文教学仍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这种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写作知识教学方面。

  针对我国语文教学曾经过分片面追求系统完整的语文知识教学的弊端,《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提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新课改实施以来,为了响应新课改理念,全国大部分语文教材的编排由“文体单元”发展为“主题单元”。“主题单元”有利于突出语文课程的人文性,但不利于进行系统、有序的语文知识教学,对“以文体知识为基础的具有递进性、系统性特征的写作教学”(注:高燕:《系统性写作教学刍议》,《中学语文》2012年第10期。)造成了困扰。新课改以来,为了适应“主题单元”的教材编排方式,写作教学长期缺乏支撑写作教学目标的写作知识系统,写作知识教学处于无序、随意和匮乏的状态。我国当前的写作教学大部分以写作训练为主,形成了“教师出题—学生作文—教师讲评”的固有模式。由于没有明确的、系统的、有序的写作知识为支撑,教师对写作教学内容的选择过于随意,写作教学长期在无序且低效的水平上重复。构建科学、有序、系统的写作知识教学体系,促进写作知识向写作能力转化,是提高中学作文教学效率、突破中学作文教学困境的有效路径之一。


  一、系统教学——构建有层次、有系统的写作知识教学序列

  《国文百八课》“以108篇‘文话’(以文体知识为主)在写作知识‘学科化’上作了开拓性的努力,构建了现代学科层面上的写作知识体系”。(注:叶黎明:《论写作知识呈现方式的变革》,《课程·教材·教法》2010年第2期。)作者在“编辑大意”中说:“从来教学国文,往往只把选文讲读,不问每小时、每周的教学目标何在。本书每课为一单元,有一定的目标,内含文话、文选、文法或修辞、习问四项,各项打成一片。”(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1页。)按照教材的编写意图,每周一课,围绕一个知识点或训练点,突破一个能力目标,三年下来刚好能初步形成完整的读写能力。

  其中,文法以文章理法为题材,是整个单元的核心,文选是文话的例子,习问是针对文话的训练和巩固。叶圣陶说:“我们预定的文话项目有一百零八个,就代表文章知识的一百零八个方面。”这套教材是以文话为系统来组织的。从已经编写的72则文话来看,每课一则文话,讲一个题目,落实一个知识点或者训练点,构成了有序的文章知识系统。以文章知识为内容的文话是全书的中心,涉及写作知识的方方面面,组织系统、有序,描述具体、细致。

  从第一课的《文章面面观》开始,先让学生树立起文章的概念,接着介绍文言体与语体的区别,再到后面的应用文——书信、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大纲目是按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顺序讲解,每个大纲目又分出若干个小题目,一次讲解一个题目。单元之间、册与册之间,构成了写作教学的序列。同时,内容生动有趣,语言通俗易懂,讲解细致透彻。比如第一册文话五《叙述的快慢》:“事物本身的流动有快有慢,原来不是等速度进行的。写入文章里面,因为要使事件的特色显出,就得把不必要的材料删去,在流动上更分出人为的快慢来。……总而言之,占中心的重要的部分该慢,不重要的部分该快。快慢就是详略,把不重要的部分略写,重要的部分详写,都是为了想显出特色的缘故。”(注:岳辉:《从〈国文百八课〉的“文话”看语文课程内容》,《文学教育》2011年第4期。)这是对叙述的详略问题的解释,语言具体、生动、细致,操作性很强。

  反思当前的作文教学,《国文百八课》在写作知识系统的建构方面确实能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发。《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及后来修订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都提出了写作教学的终极目标:“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语文知识是语文能力的基础,以文体为基础的写作知识系统是写作教学的支撑,然而课标中没有支撑写作课程的具体的知识内容;语文教材对于写作知识的呈现也处于零散无序的状态,对写作知识的描述不够具体、细致、清晰。新课改以来,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受到重视,课标有意淡化了对系统语文学科知识的教学,但也将作文教学导入另一个误区——写作教学变成主题作文训练,忽视写作知识的教学,只关注“写什么”而不关注“怎么写”。写作知识的缺乏与无序,导致作文教学的无序与低效。

  因此,构建完整、有序的写作知识支撑系统,有利于使写作教学摆脱当前的混乱局面,走向有序、高效。


  二、以读促写——在阅读教学中渗透写作知识

  《国文百八课》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读写结合,以读促写。每一单元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读写能力综合体。文话是每一单元的核心,文选是根据文话要求选的范例,每一单元都会围绕文话提供两篇选文给学生阅读。学生在阅读文选的过程中可以验证、体会阅读和写作知识,进而将写作知识转化为自身写作能力。

  例如,第一册第十二课的文话《讲“叙述的顺序”》,着重讲了叙述的时间顺序,文选则选了一篇写人的《武训传略》和一篇记事的《五四事件》,两篇都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习问(即练习)则根据以上要求来提问。《国文百八课》没有像现在的语文教学一样单独安排作文教学,而是将其融于阅读教学之中。

  现行的语文教学,教师和学生往往将重点放在对课文内容本身的解读、感悟,而忽视写作知识的渗透,将写作教学挤到所谓的“作文课”。正如王尚文教授指出的,中小学语文课堂有“作文课”,但几乎没有作文教学。为适应主题单元的教学,作文往往异化成学生围绕既定主题写作,教师再进行讲评,所谓的作文技能和方法的指导往往也跟课文无关。

  事实上,无论是《国文百八课》还是现行语文教材的课文,大多文质兼美,在选材构思、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思想情感方面,都是学习写作的优秀范例。因此,阅读教学应当有意识渗透写作知识,让学生在阅读选文的同时感悟写作方法、技巧。如果能将系统的写作知识按照一定序列渗透于课文的学习中,必能有效地提高作文教学效率。比如某版教材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的五篇课文全都是写人的文章,每篇写法上各有特点。《邓稼先》采用了“横式结构法”,加上主题式的小标题,运用“板块”并列的结构,将邓稼先的生平事迹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写,多侧面多角度展示他的优秀品质。教师让学生练习写作时,可以就此模仿练习“片段式”作文。《音乐巨人贝多芬》描写不甚整洁的衣饰、蓬乱的头发、仿佛要挑起整个生命重荷及命运担子的宽厚的双肩、深邃的眼睛、紧闭的嘴,是为了表现出贝多芬的生活遭际、个性气质和特有的精神世界。学完这篇文章,教师可以让学生练习通过肖像描写表现人物性格。


  三、重视实践——促进写作知识向写作能力的转化

  “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唯一途径是实践,语文能力是在运用言语的实践活动中诞生的。”(注:邵子华、李山林、秦建文:《现代语文教育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1页。)写作知识转化为写作能力的唯一途径是写作实践,写作能力的形成离不开个体不断的写作实践。重视实践,是《国文百八课》对于写作知识教学的重要启发。

  一方面,写作知识教学立足于读写能力形成的写作知识。“程序性知识是关于怎么做的知识”(注:杨璐:《新课程背景下高中语文写作知识建构问题》,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版,第39页。),写作能力提高的关键是有效的程序性知识。《国文百八课》是以文章知识为核心、按照文章知识体系编排的教科书,但它十分注重程序性知识和能够转化为程序性知识的陈述性知识,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怎样读”“怎样写”。文话很多是针对读写能力形成的文章知识,叶圣陶称这些知识为“方法”,其实就相当于程序性知识。比如第一册中,“记述和叙述”“记述的顺序”“叙述的顺序”“记述的题材”“叙述的快慢”“叙述的倒错”“过去的现代化”这几个主题都是关于记述文和记叙文的读写方法,多为“怎么做”的知识,而少有艰深的文艺理论。

  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将写作知识内化为学生的写作能力。无论是陈述性知识还是程序性知识,只有内化为学生的写作能力才有意义,而实现这种内化的途径只能是实践——言语实践活动。《国文百八课》通过以阅读为主导的实践来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每一课都有明确的读写目标,其中写作能力目标是通过阅读选文、文法或修辞的讲解以及习问的练习巩固来逐步实现的。学生可以在阅读的过程中鉴赏选文的写法,以选文为范例来验证、理解文话,在鉴赏、理解和感悟中习得写作能力。同时,针对选文与文话的习问可以引导学生复习、巩固,促进写作知识向写作能力的转化。

  当然,《国文百八课》的编写也有其局限与不足之处,其中没有安排专门的写作训练就是一大遗憾。如果每课能够增加一个写作训练,引导学生及时将学到的文章知识运用于自己的写作实践,将更扎实有效地促进写作能力的形成。

  (作者:罗艳芳,原载《语文建设》2016年第3期)